涉嫌牴觸國會法令的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3月19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兩項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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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定罪,他可能被判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高達7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畢丹星被控兩宗罪
國會領袖英蘭妮於2021年指責前工黨議員辣玉莎在國會撒謊,隨後,國會特權委員會於2022年2月10日發布了關於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撒謊門」的建議報告。
報告建議將畢丹星和議員莫哈默費沙的行為提交總檢察署進行調查。
經過多個月調查後,總檢查署昨天正式提控畢丹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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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牴觸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畢丹星面對兩項指控,一旦罪成,控方將請求法官針對兩項控狀都判處他罰款。
控狀一:他在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上,對問題給予不實答覆,包括他提到在2021年10月3日,針對辣玉莎於同年8月3日在國會,謊稱自己曾陪同一名強姦案受害者到警局的說法時,告訴辣玉莎她必須在國會說明一切。
控狀二:他在聽證會上說,他在2021年8月8日,同工人黨主席林瑞蓮以及副主席費沙和辣玉莎會面時,要求辣玉莎在國會坦誠她早前說,曾陪同強姦案受害者到警局的說法並不屬實。
一旦被定罪,他可能被判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高達7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畢丹星議員資格不會被暫停
新加坡執政黨——人民行動黨表示,在這期間他們不會在國會尋求暫停畢丹星的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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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組織秘書傅海燕指出,在任何調查和針對畢丹星的刑事訴訟程序結束後,才會考慮對他和另外兩名工人黨領袖林瑞蓮和莫哈末費沙採取制裁。
「行動黨的立場是國會必須嚴格處理任何不當行為的議員,但暫停議員資格是嚴肅的舉措,必須遵循適當的法律程序和公正的原則。」
下面帶大家整理畢丹星時間事件時間表,了解事件發展始~
畢丹星、辣玉莎事件時間線 【2021年8月3日】
工人黨在國會提出一項賦權女性的休會動議,辣玉莎在發言中提到,曾陪同一名強姦案受害人到警局報案,受害人哭著離開警局,因為警員對受害者的穿著和是否喝酒作出了不當評論。
內政部政務部長陳國明尋求辣玉莎提供更多細節以便展開調查,辣玉莎表示已與受害者失聯,也不想讓她受到二次傷害。
畢丹星隨後表示,他已要求辣玉莎嘗試聯繫事件的當事人,並提供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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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那一周】
在黨領袖多次詢問下,辣玉莎承認自己撒謊,並揭露了自己曾遭性侵的經歷。
據辣玉莎後來在國會承認,她是從一個女性性侵受害者互助小組得知受害者的經歷,而她本身也是性侵受害者。
黨領袖要求辣玉莎在國會復會時做出澄清,但畢丹星指出,由於辣玉莎從未告訴家人自己曾遭受性侵,他認為她應該先向家人澄清,然後再向國會說明。
知情的黨領袖包括畢丹星、黨主席林瑞蓮和副主席費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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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日】
在8月8日至10月3日期間,三名工人黨領導沒有進一步討論如何澄清撒謊的事實,也沒有準備澄清真相。
畢丹星在當晚對辣玉莎說,隔天的國會可能會提及此事,暗示辣玉莎繼續保持謊言。他告訴她,如果她堅持原先的說辭,就不會受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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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4日】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復會時發布了部長聲明,針對辣玉莎的指控進行了討論。
尚穆根提到,警方在調查中並未找到記錄顯示辣玉莎陪同受害者,但這可能是因為警員未記錄辣玉莎的名字。
他要求辣玉莎提供詳細信息,包括涉及的警局、事件日期以及相關警員。辣玉莎表示由於保密原因,拒絕提供信息。
尚穆根表示警方將繼續調查並傳喚辣玉莎。畢丹星表示,辣玉莎承諾會在11月1日做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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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7日】
辣玉莎把警方要求向她問話的電郵轉發給三名領導,並感謝三人「在沒有批判的情況下指導我度過這一關」。
【2021年10月12日】
畢丹星和林瑞蓮得出結論,事件不會不了了之。兩人與辣玉莎見面,首次直接建議她在國會上做出澄清。
過後,辣玉莎告訴Loh Pei Ying和Yudhishthra Nathan,她將聽從兩名領導的最新指示。
辣玉莎開始跟畢丹星、林瑞蓮、Loh Pei Ying和Yudhishthra Nathan合作準備澄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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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
辣玉莎在國會上承認撒謊,撤回相關言論,並為自己的不實言論向國會、警察部隊和性侵受害者道歉。
畢丹星發表聲明,表示辣玉莎澄清事實的做法是正確的,沒有提及工人黨領導參與或了解辣玉莎說謊一事。
【2021年11月2日】
工人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成立了一個紀律委員會,由畢丹星、林瑞蓮和費沙組成,調查辣玉莎撒謊一事。
國會特權委員會指出,這三人為了個人利益而行動,試圖掩蓋他們早已知情的事實,引導辣玉莎繼續撒謊,並推卸責任。
他們強調,畢丹星在紀律委員會成立前後都沒有透露他們參與了辣玉莎撒謊事件,未透露辣玉莎向領導坦承後的指導。
Loh Pei Ying和Yudhishthra Nathan對此感到失望,要求三名領導說出真相,但直到Loh Pei Ying在12月2日提供證詞時才揭露了這一情況。

【2021年11月30日】
辣玉莎宣布從工人黨辭職,並且辭去國會議員一職。
【2021年12月2日】
工人黨召開記者會,畢丹星揭露黨領導在辣玉莎首次撒謊的一周後就得知實情,但為了給她時間告訴家人自己曾遭性侵一事,所以沒有立即採取行動。
【2021年12月3日】
國會特權委員會發布首份報告,率先供證的辣玉莎指,是黨領導要她「把信息帶進墳墓」,沒有必要澄清。
【2021年12月11和12日】
國會特權委員會發布第二和第三份報告,根據第三份報告,畢丹星否認叫辣玉莎把謊言「帶進墳墓」,並解釋自己說不會「批判」她是指她應該為此事負責。
畢丹星也說,辣玉莎曾告訴黨紀律委員會自己可能患有解離(Dissociation)症狀,並建議國會特權委員會考慮要求辣玉莎接受精神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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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第四份報告揭露了林瑞蓮在作證時提供的記錄,記錄了畢丹星和辣玉莎在11月29日黨紀律委員會會議上的對話。據手寫筆記顯示,辣玉莎同意在10月的國會之前是否說出真相將由她決定。
【2021年12月15日】
畢丹星再次出席聽證會供證,他證實林瑞蓮手寫筆記內容,並解釋沒有告訴辣玉莎可以選擇是否承認撒謊,但自己的話可能被誤解。
【2021年12月22日】
精神科醫生評估後認為,辣玉莎精神健康,陳述內容都是出於自己的意願,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辣玉莎也再次出席聽證會,堅持是畢丹星要她把謊言「帶進墳墓」,並表示自己從未告訴黨紀律委員會自己患有解離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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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0日】
國會特權委員會發表最終報告,建議對辣玉莎處以3萬5000新元罰款,並將畢丹星和費沙交由總檢察署進行調查。
【2022年2月11日 】
工人黨指出,國會特權委員會建議總檢察署調查秘書長畢丹星和副主席費沙在聽證會上的證詞是否觸犯刑事罪。工人黨指出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尚未出現過反對黨議員因政治工作觸犯刑事罪而被提控的情況。
【2022年2月15日】
國會通過動議,接受特權委員會針對工人黨前議員辣玉莎撒謊事件的調查和處罰建議。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和副主席費沙將交由總檢察署進行調查;辣玉莎則須繳交3萬5000新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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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
總檢察署已將該案件交由警方調查。警方表示,已針對國會特權委員會在辣玉莎撒謊事件的調查期間,畢丹星和費沙在供證時的行為展開調查。
被控貪污的易華仁回國了
日前,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嫌貪污,一共面對27項控狀,指他以不同形式向本地酒店與房地產大亨王明星索取總值38萬4千340元的賄賂和好處。
王明星是我國引進世界一級方程式車賽的主要推手,而易華仁自擔任貿工部政務部長開始,就一直負責賽事相關事務。

易華仁日前獲法庭批准在保釋期間出國,以陪伴到澳大利亞升學的兒子熟悉新環境。
不過,他在澳洲期間病倒,法庭批准申請,將他的出國期限延長16天,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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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易華仁已經回國,並把護照交給當局。
總檢察署說,原定3月19日舉行的刑事案件證據披露會議(CCDC)已展延到下個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