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涉嫌撞後逃 周三上庭面控

30歲男子涉嫌在武吉巴督西6道的停車場,撞上停在那裡的三輛摩托車和一輛轎車。(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三名男子因為涉及撞後逃事件,將在今天(13日)被控上法庭。其中一名嫌犯在所涉及的案件中,將對方車子撞上分界堤,還導致司機受傷送院,自己卻揚長而去。另一人則是在停車場,一連撞倒三輛摩托車和一輛轎車。
警方昨日(12日)發文告說,三名年齡介於29到71歲的男子,是涉及三起不同的案件,這些案件分別在今年3月到8月發生。
其中,一名29歲的涉案男子,在8月3日開車在淡濱尼快速公路一帶行駛時,撞上另一輛車,導致對方的轎車撞上分界堤,司機受傷送院,男子卻揚長而去,也沒有在24小時內向警方通報。
另一起案件中,一名71歲的重型車輛司機,則涉嫌在企業路一帶開車時,讓車上的伸縮臂撞上地鐵軌道下方的混凝土結構,造成了破壞,但男子沒有留在現場或通報警方。

一名71歲的重型車輛司機,則涉嫌在企業路一帶開車時,讓車上的伸縮臂撞上地鐵軌道下方的混凝土結構,造成了破壞。(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另一名30歲男子則涉嫌在武吉巴督西6道的停車場,撞上停在那裡的三輛摩托車和一輛轎車。男子之後逃走,同樣沒有在24小時內報警。
警方說,三人將面對超過一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其中,撞後逃逸的初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最高10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所面對的最高刑罰則將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