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泰國、馬來西亞、韓國和台灣等地多家航空公司後,新航3月12日在臉書發聲明,宣布機上禁用充電寶的消息。(取自早報網)
下個月起,搭乘新加坡航空和酷航班機的旅客,不能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源。
新航和酷航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文宣布,乘客在飛行期間全程將不得通過機上的USB插座為行動電源充電,或利用行動電源為個人電子設備充電。
《聯合早報》報道,繼泰國、馬來西亞、韓國和台灣等地多家航空公司後,新航昨日在臉書發聲明,宣布機上禁用充電寶的消息。
新航說,該公司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於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其中,充電寶被歸類為鋰電池,因此所有新航航班的乘客須隨身攜帶充電寶,不能將其託運。
乘客目前可攜帶容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無需特別批准;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的充電寶,則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
民航局3月10日回復《聯合早報》時則說,該局定期審查並更新相關法規,以應對新出現的風險,並確保達到最高安全標準。
大多數航空公司允許每名乘客攜帶最多201塊備用鋰電池,每塊備用鋰電池(包括充電寶)的容量最高可達100Wh。
內置鋰電池的設備可隨身攜帶或辦理託運。但為防止設備在飛行過程中受損或意外啟動,所有設備須保持關閉狀態,並存放在單獨的保護殼內。
未安裝於設備中的備用鋰電池如充電寶、相機電池和AA鋰電池嚴禁放入託運行李,必須隨身攜帶登機。
乘客需將這些電池單獨包裝,以防損壞或短路,如使用保護袋存放,並用絕緣膠帶覆蓋裸露端,避免與金屬物品接觸。
損壞或存在缺陷的鋰電池則禁止帶上飛機。
民航局強調,在飛行的關鍵階段,如滑行、起飛和降落時禁止為充電寶充電,因為機組人員可能無法及時處置相關事故。
「如果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或為充電寶充電,乘客應將設備置於看得見的範圍,以便在發生事故時迅速處理。」
智能行李中配有鋰電池,可作為隨身行李攜帶登機,但行李中配置的鋰電池必須可拆卸,以便在突發情況發生時更易於管理和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