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從30歲男被告的貨車裡,搜出80個電子煙彈。(圖:衛生科學局)
一名30歲男子在停車場與人發生涉及刀具的糾紛,警方到場後發現他們涉嫌進行涉及喪屍煙彈的不法交易,之後也在男子的貨車中搜出近百個電子煙彈。
衛生科學局文告指,警方於周一(2日)接獲通報,指黃埔西一帶的停車場內有三名男子發生糾紛,並涉及刀具。被告Yeo Zhi Xiang在事件中曾以刀指向其中一名男子,而當時其中一人疑似正向被告購買依託咪酯電子煙彈。
警方隨後逮捕三名男子,並對被告的貨車展開搜查。
車內搜出80個電子煙彈
警方在被告的車輛內共搜出80個電子煙彈,其中29個藏在駕駛座底下;1個連同電子煙裝置,放在駕駛座一側車門處,其餘50個則放置在後車廂。
案件隨後移交衛生科學局處理。後續實驗室檢測證實,所起獲的煙彈含依託咪酯。
男子前天(4日)被控上法庭,案件展期至下個月5日審理。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衛生科學局也正調查另外兩名涉案男子。
衛生科學局重申,當局嚴正看待同電子煙相關和依託咪酯販運的違法行為。
政府自去年9月1日將依託咪酯列為《濫用毒品法令》(MDA)下的C級受管制毒品後,進口、銷售和分銷依託咪酯電子煙者都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其中,進口含依託咪酯電子煙者可面對3到20年的監禁和5到15下的鞭刑,銷售和分銷者則可被判2到10年的監禁和兩到五下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