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痴男8年前搭上有夫之婦,不甘被分手而試圖殺害女友,然而在準備藏箱「棄屍」時,見人沒死又強姦她,被判監7年打6鞭。
他如今又因越南女友不肯辭掉啤酒女工作而動粗,被對方報警「告密」身上有「槍」,或再陷牢獄之災。
這起情侶糾紛發生於去年11月26日晚上10時30分,被告疑因不滿女友當啤酒女郎要她辭工,兩人隨後發生爭執。
被告歐文豪(30歲,譯音)面對蓄意傷人和牴觸軍火與爆炸物法令兩項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被告前天(7月2日)認罪。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當天到女友位於德福10巷一帶的咖啡店工作處,兩人之後一起搭乘德士回家,期間吵架又大打出手,被告拉扯女友的頭髮及造成她身體受傷。
抵達住所時,女友報警,並告知警方說,被告擁有一把類似「蘋果手機」的眩暈槍,在德士內還拿出了「槍」,讓她「保持安靜」。
同天晚上,警員在被告包中搜出眩暈槍,隨後將他逮捕,被告稱這是信號干擾器,但無法解釋它的用途。
被告過後才承認這是他在去年8月以20元網購來的眩暈槍,是為了自保。案展9日下判。
據《新明日報》2015年的報道,年僅22歲的被告曾於2013年6月24日犯案,他不滿同居的已婚女友要回馬國和丈夫復合,而在裕廊西61街的組屋內對她做出一系列瘋狂罪行,包括掐頸、用枕頭壓嘴要讓她窒息、用刀割腕和腹部、企圖藏「屍」行李箱,再灌芳香劑向她施毒,並在對方昏迷狀態時強姦她。
完事後,他決心要結束自己和女友的生命,拿刀割對方的右腕和肚皮,再自己割腕,並喝下芳香劑,還吃發燒藥,企圖自殺,最後被判監七年打六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