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警方:德國未就Wirecard弊案提出引渡要求

Wirecard涉嫌欺詐。
圖: 路透社/ Wolfgang Rattay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德國當局尚未針對數十億元Wirecard弊案向我國提出任何引渡要求。
警方在答覆媒體詢問時說,從新加坡進行引渡必須遵守我國的引渡法令(Extradition Act)。
「論這起案件而言,我們只有在德國當局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才能展開引渡程序。他們迄今尚未提出任何要求。」
警方也在聲明中表示,希望澄清針對我國就這起案件的處理方式的錯誤看法,強調執法當局堅定地與全球一同打擊跨國犯罪。
「在與我們的夥伴合作打擊跨國犯罪時,我們一直在我們的法律和國際義務範圍內全力合作。」
警方說,自2020年7月中旬以來,警方就一直與德國當局合作處理此案,並提供各種形式的援助,以推進他們的調查。
由於調查和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警方無法針對與案件有關的具體問題置評。
警方也說,Wirecard一案涉及多個機構和交易,以及一系列可能存在的罪行。
警方主動聯繫德國當局提出合作
我國在2020年7月4日針對新加坡的Wirecard相關調查進行首次刑事起訴,這是在Wirecard AG宣布申請破產的九天後。
同年7月中旬,警方主動聯繫德國當局,提出合作。這是在德國當局宣布逮捕Wirecard前總裁布勞恩(Markus Braun),並表示剛剛開始調查Wirecard誇大的資產負債表(balance sheet)總額和交易量的兩周後。
警方表示,這是因為兩個司法管轄區的調查事項似乎有所關聯。
迄今為止,共有七人在我國被控,罪名包括失信罪、偽造帳戶和洗錢罪。其中,R Shanmugaratnam和James Henry O'Sullivan兩人的審訊日期已定在今年7月31日至8月11日之間。
警方表示,同德國當局的密切合作包括分享有關此案的信息。根據國際慣例,這種共享是在保密的基礎上進行的,以便不影響本地正在進行的調查和刑事法律程序,反之亦然。
警方補充,我國法律不允許海外法庭訴訟使用本地警方錄製的口供。這只能在有關國家間法律互助的法律框架內進行。
雖然警方主動向外國執法單位提出合作,但也需要尊重和遵守我國法律。
警方說,所有關於使用共享情報的限制和理由都已清楚傳達給德方,並向他們解釋。儘管如此,警方也一直在與德方探討在德國法庭訴訟中使用警方聲明的一系列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