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時向女上司吐口水 清潔工被判入獄兩周

2021/12/04   •   9317閱
70歲清潔工因拒絕遵從指示,在地鐵站與女上司發生衝突,並吐口水導致入獄兩周。該事件反映了工作場所衝突、個人情緒管理和職場霸凌等問題。了解更多關於該事件的細節和法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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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清潔工不願服從指示,每兩小時為大士連路地鐵站的特定接觸點進行消毒,還在跟女上司起爭執時向她吐口水,被判入獄兩周。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是70歲的姜寶金(譯音),案發時被派去大士連路地鐵站擔任清潔工。

他前日(12月2日)承認一項刑事暴力的罪名,受害者是他的女上司。

調查顯示,今年7月30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受害者指示被告為地鐵閘門和自助充值機消毒,後者卻拒絕聽從,並提高了嗓門。

受害者於是代替被告去清理,隨後就把被告的行為上報公司管理層。

當天下午1時許,區域主管抵達事發地點,通知被告要將他調派到另一處,被告和受害者隨之起了衝突,期間被告朝受害者臉上吐口水,區域主管連忙將被告拉開。

目前處於失業狀態的被告庭上辯稱,是受害者對他大吼大叫,還聲稱自己在職場上受到霸凌,受害者是一個傲慢的「惡霸」。

被告說已知錯,當時會吐口水也是一時失去理智,沒想過後果嚴重,尤其是在疫情時期,更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早前因憤怒犯罪被定過罪,被告這時問及「為何要提起陳年往事?都已經過去了」。

法官於是解釋,針對初犯和重犯的刑罰考量不同,並囑咐被告要學習控制脾氣,被告則回說「我只是個人,這是人性」。

他前天被判坐牢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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