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3日訊)53歲的男子因非禮3繼女遭捕後,被控3項非禮罪成,被判入獄32個月及18周。
被告不滿裁決及刑罰提出上訴;為了保護受害女生,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公開被告身份。
《聯合晚報》報導,來自大馬的一名母親帶著10多歲的三個女兒嫁來新國,怎知獅城男不只是酒鬼,還是色狼,同住不久就對三姐妹上下其手。
母親2年後得知真相依然沒報警,直至後來夫妻吵架驚動警方,才揭發對方惡行。
庭上揭露,該名母親於2013年底嫁到獅城時,三姐妹最小11歲,最大的15歲。一家五口同住不久,母女四人就發現被告是個酒鬼,幾乎天天酗酒。
大姐在審訊中說,被告經常以叫她起床為藉口拍她屁股,雖然她感到不高興,但忍了下來。
有一天,她母親過生日,大姐指被告買了蛋糕醉醺醺回家,豈料卻趁母親在廚房準備食物時,用雙手抓她胸部,她大聲尖叫阻止。
但她當時並不知道兩個妹妹同樣也遭被告非禮,兩人在睡夢中遭摸胸。後來3人都為了不讓家庭破裂而選擇隱瞞,直到母親在2017年碰巧聽到2妹妹的對話後才驚悉真相。
當時,她們依然決定給被告機會,可惜被告依然沒有戒酒,夫妻倆的關係也越來越差,2019年2月11日凌晨還大吵起來,驚動鄰居報警。
妻子供證時說,2人當時因被告酗酒問題而吵,被告稱母女四人都不尊重他,她因此嗆說:「你摸了她們的胸,她們怎麼可能喊你爸!」
被告卻喊著回應:「大女兒的男友摸怎就沒事!」
妻子指她本來沒想揭發丈夫,但她脫口說出非禮的事,結果警員認真調查,隨後將被告逮捕。
稱母女4人串通誣陷
男子稱母女4人串通誣陷他,想要搶走他的組屋。
律師說,3姐妹在2018年都獲得永久居民後,要被告把她們母親列為組屋的主人之一。
被告稱他拒絕後,母女4人就開始計劃誣陷他,想要通過離婚搶他財產。
主控官反駁,指她們若要誣陷被告,必定會主動報警,而不是在等警方機緣巧合上門才揭發此事。
而且,主控官指兩人的離婚訴訟早就完結,妻子根本就沒有爭取組屋擁有權,母女4人最終離開了組屋。
主控官指出,3姐妹原本不想報警,除了為了保護母親,也因她們覺得告訴其他人太過羞恥,而認為她們沒必要為了誣陷被告,甘願上庭被盤問時遭律師羞辱,例如在庭上被問及胸圍大小,還被律師說是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