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年未見的男友人突然聯繫婦女,要求借用她的銀行戶頭幫忙收錢,還答應給她佣金。婦女「幫」了三次忙後,就因為淪為錢騾而被判坐牢10個月。
被告賈斯金德(61歲)星期一(3月13日)承認兩項擁有以及獲得罪案所得的罪名,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與一名印度籍男友人七年沒聯絡,對方卻突然在2021年1月聯繫她。男友人說,他的一名朋友要在新加坡開餐館,問她能不能幫忙用銀行戶頭接收一筆錢,再提出現金給朋友。男友人也答應會給被告佣金。被告接收了從國外匯來的近五萬元美元後,再到銀行提款。她按照男友人的指示,騙銀行職員說錢是她在美國的姐姐匯給她的。被告將兌換成6萬4500多新元中的6萬2000元提出交給男友人的同謀,收著其餘約2530元做為佣金。同謀還多給她100元作為答謝。
銀行數天後得知款項是詐騙所得,寫信通知被告歸還,但被告撕毀信函。銀行接著阻止被告從戶頭中提錢。
然而,被告在3月使用另一個銀行戶頭再幫男友人接收贓款,提出近3萬元現金交給同謀。銀行同樣阻止她再從這個戶頭提款,告知警方將聯繫她,並勸她關閉所有銀行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