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史上最嚴重股市操縱案 控方要求重判蘇啟文坐牢40年

2022/11/05   •   6077閱
《小股風暴》案:大馬籍破產商人蘇啟文與情人柯素玲被指控操縱股價,引發2013年股市崩盤。控方認為他們從犯罪活動中獲利26億元,應被重判。案件涉及多個上市公司,損失巨大。案件審理歷時近200天,蘇啟文被判處180項罪名成立,柯素玲被判處169項罪名成立。

(新加坡訊)大馬籍破產商人蘇啟文與他的情人柯素玲操縱股價引發2013年「小股風暴」,控方揭露,截至股市崩盤的三天前,兩人估計從犯罪活動中牟取26億元(約87億令吉)利益,反映了他們的貪婪程度。控方吁高庭重判蘇啟文與柯素玲分別坐牢40年和19年半。

控方指出,若不是因為考慮到蘇啟文的年齡,50年監禁是更能準確反映其罪責的刑罰。不過,辯方則指控方是在玩「數字遊戲」,沒有把被告所蒙受的損失考慮在內。符曉平法官星期五(11月4日)聽了控辯雙方的判刑陳詞,擇日發表判決。

新國三家上市公司亞升投資(Asiasons)、博諾集團(Blumont),以及瑞獅集團(LionGold)的股價從2012年8月起出現異常波動,股價在2013年10月4日崩盤,市值狂跌78億元(約261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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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啟文與柯素玲(海峽時報檔案照)

控方形容這場「小股風暴」為「新加坡史上最嚴重的股市操縱案」,而蘇啟文(62歲)與他的新加坡籍情人柯素玲(57歲)是引發風暴的主謀,分別面對189項和178項控狀,以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占大多數。

案件於2019年3月在高庭開審,舉行了近200天的審訊。案件審結後,蘇啟文與柯素玲分別被判180項與169項控狀罪成,兩人各有九項控狀被判罪名不成立。在蘇啟文被定罪的控狀中,包括三項牴觸公司法令,以及八項阻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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