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高級部長李顯龍在周二(7月28日)表示,面對人工智慧、網絡危害與虛假信息,以及氣候變化和地緣政治不確定性等前所未有的新挑戰,新加坡的法治建設對於後代而言是一項「持續的努力」。
李顯龍指出,儘管新加坡一直受益於健全的法律、強大的機構和公民的信任,但在這些挑戰面前,法治「絕非一個已經完工的項目」。
「人工智慧將引發關於問責制、責任歸屬和人類能動性的新問題。數位技術將繼續挑戰既有的法律概念,」李顯龍表示,人口結構變化、氣候變化和地緣政治也將帶來艱巨的政策和治理挑戰。
他強調:「這些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
為此,李顯龍認為,新加坡法律故事的下一章不在於維持繼承的遺產,而在於在現有基礎上進行構建,「以確保我們的法律保持相關性,憲法符合實際用途,機構值得信賴,且社會浸潤在使法治成為可能的價值觀和規範之中」。
他補充說,每一代人都必須使法律體系適應新現實,並在經過「更新和改進」後將其傳給下一代。
李顯龍是在一套記錄新加坡過去25年法律改革歷程的四卷本系列叢書發布會上發表上述講話的。此次活動是 SGLaw200 的一部分,旨在紀念新加坡現代法律體系成立200周年。
活動在濱海灣花園舉行,約200名嘉賓出席,包括法律界人士以及該系列叢書的編輯和撰稿人。這套四卷本叢書涵蓋了刑事、公共和家庭法;民事司法、重組與破產以及智慧財產權;國際爭議解決;以及法律創新和新冠疫情應對。

李顯龍與內政部長尚穆基塔、法律部長通安共同發表了主旨演講。
尚穆基塔指出,在過去的25年里,議會通過了近一千項法案,其中約20%由法律部處理。
談到這些法律改革的意義時,通安表示,這些並非抽象的法律練習,而是「強化了機構,支持了企業,改善了生活,塑造了我們目前享有的社會契約」。
這也反映了新加坡的哲學,即法律改革「絕非為了改革而改革」。
「開展改革是為了增強信任,支持進步,並確保我們的法律體系能夠繼續服務於新加坡及新加坡人的需求。」
法律必須與時俱進
在主旨演講中,李顯龍強調,當今的挑戰與新加坡開拓者當年面臨的挑戰截然不同。
他指出,技術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和溝通方式,經濟活動變得更加全球化和複雜,社會規範和對治理的預期發生了變化,同時出現了新的物理和數字威脅。
「為了維持法治,我們的法律體系必須緊跟所有這些變化,」他說。
法律改革從未被視為偶爾或一次性的活動。相反,每一代人都必須審查繼承的法律體系,決定哪些仍然「符合用途」,更新或廢除過時的法律,並設計新法律以應對新情況。
李顯龍表示,該系列叢書記錄了這段持續旅程的一個章節,同時探討了一個更廣泛的問題:一個良好的法律體系應該實現什麼。在這方面,法律必須履行四大廣泛功能:
它們必須處理持久的國家緊迫需求(如維護種族和宗教和諧),應對新挑戰(如網絡危害),在危機時刻迅速反應,以及應對社會變革(如不斷演變的價值觀和規範)。
關於迅速應對危機,尚穆基塔提到,第一部新冠肺炎相關立法在創紀錄的9天內就完成了構思和起草。
「我們引入了全新的立法,在全球範圍內沒有先例,影響了數千人,包括全新加坡的商業租戶、支付了定金準備舉辦婚禮和宴會的夫婦,以及其他預訂了活動的客戶。經濟影響高達數百億美元,」尚穆基塔說。
他補充道,隨著實際情況的演變,該法律框架被修訂了八次,影響了價值超過1000億新加坡元(約770億美元)的合同。
他表示,這些措施為數萬名受影響的人提供了迅速且實際的救濟,包括企業、商業租戶以及婚禮被疫情打斷的夫婦。
至於法律如何應對社會變革,李顯龍舉了2022年廢除將男性之間性行為定為刑事罪的第377A條法律為例。
在廢除該法律的同時,憲法也進行了修訂,以確認議會定義、監管和支持婚姻制度的權力。
李顯龍表示,關於第377A條的辯論展示了新加坡法律改革方法的一個獨特特徵。
「我們沒有追求『贏家通吃』的結果,而是兼顧了對立的關切。我們沒有將異議視為需要鎮壓之物,而是對其進行了建設性的管理。」
「而且,我們沒有讓一個分歧問題惡化為持久的社會裂痕,而是努力維護一個共同空間,讓持有不同信念的新加坡人能夠繼續和諧共處並相互尊重。」
李顯龍隨後表示,憲法本身也不能無限期地保持不變。
他認為,雖然憲法修正案的門檻高於其他立法,但憲法安排必須通過提供有效的治理、問責和基本權利保護框架,繼續服務於新加坡不斷變化的需求。
強大的機構與公民信任至關重要
除了立法,李顯龍強調,法治依賴於能夠將法律原則轉化為現實的機構。
他表示,僅有好的法律是不夠的。
只有當立法轉化為一個能夠執行這些規則、確保法律與秩序並使商業高效運行的運作系統時,法治才能繁榮。
李顯龍最後補充道,社會在其中起著關鍵作用。
他認為,為了讓法律和機構高效運作,公民、企業、公共機構和社區組織必須秉持信任、責任、克制和相互尊重等價值觀。
「法治需要一種共同的理解和認可,即嚴重的分歧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合法運作的機構應受到尊重和服從,且權利必須與責任相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