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賊難防!一名女僱主聘請女傭照顧她的母親,沒想到女傭不動聲色,在三個月內偷走僱主83歲母親放在電腦桌的1050新元(3150令吉)。
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20日到6月15日之間,女僱主是在發現女傭使用偷來的錢購買的新手機,最終揭發她的罪行。
印度尼西亞借被告達依芭(34歲)在(5月24日)除了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罪,也認下另一項提供假資料罪,法官判她坐牢兩周。

這起事件發生在麥波申一帶的組屋區。被告在去年3月20日起替陳玉葉(52歲)工作,陳玉葉的母親吳金風年紀老邁,現年83歲。
被告在工作期間,經常看見阿嬤吳金風把現金放在客廳電腦桌,便起了貪念。她多次偷竊阿嬤的錢,為了避免僱主懷疑,她每次偷50元或100元。
聚少成多,被告在3月20日到6月15日之間,總共偷了1050元。阿嬤完全不知道錢被偷。
被告把偷來的錢用作個人開銷,包括購買新手機。她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卻因為新手機,導致她的罪行被揭發。
有一次,被告拿新手機出來使用,被陳玉葉發現,心中起疑,檢查放在電腦桌的錢,結果發現少了很多,最終揭發被告偷錢的行為。
陳玉葉立刻解僱被告,並把她送回女傭介紹所。警方接到報案展開調查,被告還向查案人員撒謊,把責任推給別人。但她的謊言最終也被揭穿。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