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綜合電)新加坡一名患有自閉症的鋼琴教師,在2016年11月7日,因非禮當時年僅5歲的女學生而被控。
案件昨日在庭上過堂時,檢方要求法官,判處該教師緩刑18個月,並罰款7000新元(約2.12萬令吉)。
案情指,事發當天近傍晚6時,受害者上課時,被告表示要糾正對方的彈琴姿勢,接著手伸入受害者的內褲,摸到私處,並叫對方夾緊雙腿。
被告非禮時,還叫受害者「記著」這一彈琴姿勢,用指甲刮私處,受害者雖多次喊痛,叫他住手,被告僅道歉,卻沒住手。
受害者回家後,母親發現她在廁所許久,查看時才發現受害者因小便疼痛而哭泣,並獲悉被告的行為,受害者的父親隨即報警處理。
在今年4月,被告已就相關罪名認罪。副檢察官雖建議判被告18個月的緩刑,但控方反對,認為被告濫用年幼受害者給予的信任,認罪後才坦承,犯案時想著不雅畫面,控方指他根本是為了私慾。
針對控方的刑罰陳詞,被告的辯護律師對受害者的「身心創傷報告」提出反對,報告揭露,下個月生日的受害者,希望被告坐牢,表示「他不坐牢,我沒法慶生」。
對於這點,被告辯護律師表示,儘管被告對於賠償金額沒有異議,然而他認為,受害者不應指示法庭如何下達刑罰,法官贊同上述說法,指不能以這樣的方式影響法庭。
法官同時也下令,重新評估被告的心理狀態,以及呈上被告豁免服兵役的詳情,並將擇日下判。

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
文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