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消委:多項補救措施 恢復私召車市場競爭力
針對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的裁定,Grab表示在合法權益下完成交易,並沒有違反競爭法。優步則對裁定感到失望。兩家公司也認為,競消委作出裁定時,持有狹隘的市場定義。
為了減輕Grab和優步合併的影響,並開放市場恢復競爭力,競消委提出多項補救措施,包括確保司機可自由選擇使用任何一個私召車平台,而不只是專屬Grab司機,給司機和消費者增添選擇。
一名司機說:「乘客比較少的時候,我們也有比較多的選擇來接客。」
另一人說:「我們每天的收入可能會增加50元到100元,我每天的收入是300元,也許每天會到350元到400元。」
也有司機說:「畢竟你要注意車比較安全,然後你要換來換去很麻煩。」
競消委也下令取消Grab同本地德士公司或私人計程車公司的專營合約,消費者和司機相信將受益。
全國私人計程車司機兼德士師傅協會執行顧問洪鼎基說:「只要是有客人的地方我都應該自由的能夠運用所有的平台、所有的價碼來找到適當的客戶。不應該說因為某家公司有專有的或獨特的合約,或者是德士公司也有它自己的內部的決定,而導致司機們的選擇減少了。」
Grab回應不應該只有它們受到非獨家合約限制,並將繼續同競消委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商討。Grab也稱,自合併後從未調高價格,也會繼續遵守定價模式和做法。
Grab和優步都表示將仔細檢討競消委的裁定,再決定接下來該採取什麼樣的舉措。優步也表示考慮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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