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南賈伊在溝渠撒尿被執法人員發現,後因企圖行賄而被判入獄10天。(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泰籍男子在溝渠撒尿時,被新加坡國家環境局的執法人員逮個正著,他竟拿出7元企圖賄賂執法人員,因此被判坐牢10天。
《聯合早報》報道,泰國籍被告南賈伊(54歲)共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2017年來新加坡工作,案發時在農場工作,居住在新加坡羅弄司芒卡一帶的農場。
2024年12月17日晚上7時許,被告下班後,騎腳車到雙溪登加客工宿舍附近的一家手機店修手機。
店員表示修理費要200元,由於被告身上的錢不夠,他先支付100元,並稱稍後回來支付餘款。
被告事後打算騎踏車回農場取錢,但因內急,便在停放腳車附近的溝渠撒尿,結果被在附近巡邏的兩名獅城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撞見。
執法人員上前表明身份,告知被告隨地撒尿是違例行為,跟著向被告索取個資,準備開罰單。
被告當時趕著回農場取錢,以便趕在手機店關門前付款,因此一心想要趕快離開,所以告訴執法人員,常常有人在此處撒尿,接著拿出7元現金,要兩人收下並放過他。
執法人員果斷拒絕,但被告堅持數次被拒後,把7元放入其中一人的包包。
執法人員立刻讓被告把錢收回去,之後報警處理。
控方指出,雖然被告企圖行賄執法人員的過程少過30秒,但他至少3次試圖賄賂兩人。
若執法人員收下賄賂,將損害新加坡來之不易的廉潔聲譽,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7至10天。
被告求情時向法庭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