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執法行動中,破獲用來儲存電子煙的貨倉。(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涉嫌參與跨境電子煙活動,14名男女早前已因「以販售為目的持有電子煙」等罪被控,其中13人再被加控有組織罪案法令,剩下1人也將被加控相同罪名。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本月29日發文告說,當地警方本月16日搗毀一個12人的跨境電子煙團伙,這個團伙涉嫌從馬來西亞進口和分銷電子煙到新加坡。
當地警方過後也逮捕相信是倉庫經理和區域分銷商的2名男子。
14人早前被控,當地警方諮詢總檢察署後,決定加控他們一項有組織罪案法令的控狀。
其中13人前日被加控,控狀指他們涉嫌在2025年9月1至10月16日,參與通過銷售電子煙獲利的犯罪團伙。
其中4名男子張錦瑞(28歲)、謝宏慶(32歲)、黃泰倫(27歲)和王毅偉(28歲),早前被控於今年10月16日在當地倫多巷的私宅,共謀以銷售為目的持有1萬2364個電子煙;張錦瑞也被指允許犯罪團伙使用這處私宅。
另外9名男女,早前也各別被控以販售為目的持有10至75個不等的電子煙,他們是:林慧萍(29歲)、陳宏昌(30歲)、張添霖(25歲)、陳文豪(30歲)、陳俊傑(33歲)、陳毅承(35歲)、江耀志(27歲)、張旺財(29歲)和劉秉元(37歲)。
林慧萍和陳宏昌也面對一項涉嫌允許犯罪團伙,使用當地坎貝拉通道一處公寓的控狀。
13人的案件展期至11月27日再度過堂,分別獲准以1萬5000元至2萬5000元不等的保釋金保釋。
另一名男子鄭樂偉(29歲)將在昨日被加控。
起逾6.4萬電子煙與配件
黑市價逾56萬
據早前報道,警方和衛生科學局日前展開聯合執法行動,起獲逾6萬4000個電子煙和相關配件,黑市價超過56萬元。
當局也起獲超過1萬6000元現金、不同電子器材如手機和電話卡,以及8輛汽車,這些汽車相信被用來送貨。
根據新加坡有組織罪案法令,若參與犯罪團伙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坐牢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向犯罪團伙提供場地,罪成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5萬元,或坐牢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加坡煙草法令,進口、分銷或銷售電子煙都屬違法行為,初犯者可罰最高1萬元,或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罰最高2萬元,或監禁最長1年,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