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执法行动中,破获用来储存电子烟的货仓。(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涉嫌参与跨境电子烟活动,14名男女早前已因“以贩售为目的持有电子烟”等罪被控,其中13人再被加控有组织罪案法令,剩下1人也将被加控相同罪名。
《联合早报》报道,警察部队本月29日发文告说,当地警方本月16日捣毁一个12人的跨境电子烟团伙,这个团伙涉嫌从马来西亚进口和分销电子烟到新加坡。
当地警方过后也逮捕相信是仓库经理和区域分销商的2名男子。
14人早前被控,当地警方咨询总检察署后,决定加控他们一项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
其中13人前日被加控,控状指他们涉嫌在2025年9月1至10月16日,参与通过销售电子烟获利的犯罪团伙。
其中4名男子张锦瑞(28岁)、谢宏庆(32岁)、黄泰伦(27岁)和王毅伟(28岁),早前被控于今年10月16日在当地伦多巷的私宅,共谋以销售为目的持有1万2364个电子烟;张锦瑞也被指允许犯罪团伙使用这处私宅。
另外9名男女,早前也各别被控以贩售为目的持有10至75个不等的电子烟,他们是:林慧萍(29岁)、陈宏昌(30岁)、张添霖(25岁)、陈文豪(30岁)、陈俊杰(33岁)、陈毅承(35岁)、江耀志(27岁)、张旺财(29岁)和刘秉元(37岁)。
林慧萍和陈宏昌也面对一项涉嫌允许犯罪团伙,使用当地坎贝拉通道一处公寓的控状。
13人的案件展期至11月27日再度过堂,分别获准以1万5000元至2万5000元不等的保释金保释。
另一名男子郑乐伟(29岁)将在昨日被加控。
起逾6.4万电子烟与配件
黑市价逾56万
据早前报道,警方和卫生科学局日前展开联合执法行动,起获逾6万4000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黑市价超过56万元。
当局也起获超过1万6000元现金、不同电子器材如手机和电话卡,以及8辆汽车,这些汽车相信被用来送货。
根据新加坡有组织罪案法令,若参与犯罪团伙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元,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向犯罪团伙提供场地,罪成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元,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新加坡烟草法令,进口、分销或销售电子烟都属违法行为,初犯者可罚最高1万元,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最高2万元,或监禁最长1年,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