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連夜開羅厘從檳城到新加坡送貨,司機回程時感覺後車輪撞上人,但卻沒有停車,被撞的男路人送院後喪命。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去年8月25日早上9時24分,地點是裕廊西2道與武林道交界處的斑馬線。
肇禍的羅厘司機是35歲的馬國男子賽夫萬,共面對6項控狀,前日承認其中3項,包括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發生車禍後沒有下車提供援助,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被告是馬來西亞一家公司的司機兼送貨員,事發前已服務將近1年。案發時,被告駕駛馬來西亞註冊的羅厘,車上沒有載其他人。死者吳英儒(57歲),案發前剛在事發地點附近面試,正要離開。

根據行車記錄器畫面,男子在過斑馬線時,被告的羅厘仍繼續行駛。(法庭文件)
案情揭露,案發前一天傍晚6時許,被告在馬來西亞檳城的工廠取貨,隔天早上抵達新加坡,並於早上8時16分把貨送到武林街。
被告約1小時後離開送貨地點,死者吳英儒也剛好面試結束,走往事發的斑馬線。
吳英儒過斑馬線時,被告羅釐正開向該處,直接行駛過斑馬線,並撞上吳英儒。被告感覺到後車輪撞到東西,知道自己撞到人,但他卻沒有停下,直接往大士關卡開去。
有目擊者見狀,上前查看,發現吳英儒還能說話,立即叫另一名路人報警,救護人員抵達後,將吳英儒送到國大醫院急救。不過,由於吳英儒傷勢過重,最終回魂乏術,於當天早上11時17分宣告不治。(人名譯音)
羅厘司機稱當時因看到救護車分神,意外發生後不知所措,才會選擇逃回熟悉的地方。
阿巴克里律師事務所(Albakri LLC)董事經理穆斯利姆代表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並非刻意潛逃,而是感覺到撞擊後才意識到自己撞到路人,不知所措的他,做出了錯誤的判斷,選擇回到熟悉的馬來西亞後才通知上司。
被告稱,事發當天曾到柔佛州的警局報案,但被通知說必須回到新加坡報案。
律師也指出,車禍對被告造成創傷,約一兩個月都沒能工作,連出門都困難,才被公司開除。
被告也通過律師向死者家屬道歉,表示自己悔不當初,如今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家中的妻子、母親和三個孩子都等著他回家。
羅厘司機通知上司稱自己撞到人,事後離職,潛逃超過半年才在彭亨被捕。
被告當天早上10時28分通過大士關卡回返馬來西亞,下午1時12分通知經理,稱自己撞了人,隔天就離職。
調查官事發一個月後申請逮捕令,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聯手合作,在今年3月14日在馬來西亞彭亨將被告逮捕,隔天引渡回新加坡。
主控官說,被告開著重型車輛,理應更小心駕駛,意識到撞人後竟沒有施予援手,甚至潛逃6個半月,促請法官判他坐牢24到32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23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由於他是外籍人士,法官也下令他出獄後的8年內不得在新加坡駕駛任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