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巴西立腳踏車與羅厘爭道一案,騎士惡作劇打落羅厘側鏡之舉,遭法官斥責危險又輕率,但他沒有造成司機受傷,結果逃過牢獄之災,被判罰款2800元(8400令吉)。
這起引起熱議的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22日,英國籍腳踏車騎士張豪宇(35歲)和羅厘司機張勝仲(57歲,漁場老闆)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起了衝突。
兩人在今年1月分別被控上法庭,各面對兩項控狀。張豪宇面對的控狀包括在左邊車道正中間騎腳踏車,阻擋其他車輛,以及惡作劇的控狀。他認罪時神情鎮定。


羅厘司機張勝仲表示,目前他的羅厘仍被扣押,影響生計。(檔案照)
據案情,當時被告和朋友在巴西立第3通道騎車,跟在他們後面開著羅厘的張勝仲,想從右邊車道超車,但因右邊車道有其他車輛而作罷。
之後,羅厘和腳踏車來到巴西立坡交界處等交通燈轉綠,張勝仲過後鳴車笛,示意要超越腳踏車,但還是無法越過。
被告騎腳踏車時兩次瞥向羅厘,最後羅厘和腳踏車並排騎行,被告揮右手打羅厘側鏡,導致部分側鏡掉落馬路。而羅厘突然轉向左邊,與腳踏車相撞,結果被告跌落草叢,頭部撞地。庭上昨天播放事發過程視頻。
所幸被告戴著頭盔,事後他的左臂擦傷和瘀傷,下背疼痛,而腳踏車的手把和後車架斷掉。據律師透露,被告的腳踏車價格7000元(2萬1000令吉)。
法官馬文德下判說,被告在車道中間騎腳踏車整整48秒,非常輕率,並且很危險。被告很幸運沒受重傷。
法官也表示,被告故意把拳頭揮向羅厘側鏡,而他惡作劇的行為具有「路霸」事件的一些特質,但法官認為羅厘司機沒受傷,判處罰款是恰當與合理的。
被告丟了工作
除了判罰款,被告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丟了工作,也求助精神醫生。
律師為被告求情說,被告熱愛腳踏車,九歲時在英國參加騎腳踏車熟練測試及格。自七年前到新加坡工作,被告便騎腳踏車出行。
律師說,事發後,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有許多負面報道,導致被告經常失眠,感到壓力和焦慮,須向精神醫生求助。
此外,被告的工作表現大受影響,最後辭職。被告想把新加坡當成永久的家,目前積極尋找工作。
律師說,被告後悔萬分,願意賠償羅厘司機,並且保證以後不會再犯。
羅厘被扣押
羅厘司機不針對腳踏車騎士的判決做出評論,他稱目前羅厘仍被扣押,但還需每月照還羅厘貸款。
羅厘司機張勝仲昨天知悉張豪宇的判決後受詢時不願作出回應。一般相信他因為自己的案件還處在審前會議階段,因而不願多加評論。
張勝仲事發後也被控,原本面對一項疏忽駕駛控狀,後來改為魯莽駕駛罪。另一項控狀指他沒有在發生車禍的24小時內報案,觸犯公路交通法令。他早些時候表示要抗辯,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
他對此案不願置評,只是再次強調自己的羅厘已被扣押三個多月,大大影響他的生計。
「這幾個月來我沒有羅厘無法開工,還需要每月還車款,覺得很無奈,希望可以儘快取回我的羅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