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懷孕穿山甲撿回家 空軍正規軍人承認出售受保護動物

穿山甲。(圖:CNA)
一名空軍正規軍人把一隻懷孕的穿山甲從公園連道撿回家,養了幾天後以1400元出售。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1歲的被告Damien Tan Guan Rong昨天(10日)對一項出售受保護動物的控狀認罪。
另外三項控狀將在量刑時納入考量,控狀涉及把受保護動物從公園連道帶走、把穿山甲留在家中,以及沒有為它提供足夠的水和合適的食物。
庭上揭露,他是在去年7月2日凌晨從楊厝港路一帶的公園連道帶走一隻穿山甲。
他把穿山甲帶回榜鵝住家養了幾天,並在一個有關本地稀有寵物的Telegram聊天群組中發布視頻廣告,出售這隻穿山甲。
買家轉售穿山甲被捕
檢察官說,被告知道馬來穿山甲(Sunda pangolins)主要以螞蟻為食,但他不願意去找螞蟻,於是試著喂穿山甲吃水果和蔬菜。
被告後來同意以1400元,將這隻穿山甲賣給本案另一被告Lee Kian Han。
他們於7月4日凌晨2點左右在裕廊西的一座組屋見面,Lee Kian Han通過PayNow付款。
同一天,國家公園局發現Telegram廣告,一名官員偽裝成買家,出價1600元向Lee Kian Han購買這隻穿山甲,隨後在交易時逮捕他,Damien Tan Guan Rong則在家中被捕。
懷孕穿山甲獲救時飢腸轆轆
國家公園局將穿山甲送往野生動物康復中心進行檢查。經獸醫鑑定,這是一隻馬來穿山甲,屬於受保護物種。
動物健康評估報告顯示,這隻穿山甲已經懷孕,入院時「非常飢餓」。
控方稱,國家公園局至今未能從Damien Tan Guan Rong那裡追回1400元。控方要求法官判處8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辯方律師透露,被告每個月都會向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捐款。法官反問,為何被告不捐出 1400元來支付這筆款項。辯方律師表示他將就此與檢察官溝通。
法官要求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緩刑監視和社區服務,案展2月29日判刑。
出售受保護野生動物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元、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CNA已就此事向國防部發出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