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因一輛轎車突然切入車道,巴士緊急剎車導致乘客摔倒,送院8天後不治。轎車司機前天被判罰款25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新明日報》之前多次報道,這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9月8日上午約11時35分,地點是橋北路與連城街交界處附近。當時68歲的佘國端坐在最靠近巴士車頭的位置,剛好站起來準備下車,結果被拋向前方,入院搶救8天後傷重不治。

事發後,佘國端被抬上救護車送院搶救。(檔案照)
肇事轎車司機安德魯(46歲,譯音)前天承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案發時在橋北路右轉駛入連城街時,沒注意路況,導致巴士車長緊急剎車,死者跌倒重傷。
案情指出,被告當時行駛在橋北路第三條車道,靠近連城街的交界處時,打信號燈要駛入第四條車道要左轉。
此時,新捷運巴士行駛在第四條車道,被告的轎車在巴士的斜前方,巴士車長李小榮(42歲,譯音)看到被告的信號燈後,沒有要減速讓被告駛入第四條車道。
雖然被告看到巴士沒減速,但仍然切入第四條車道。為避免碰撞,李小榮只好緊急剎車,結果導致剛要站起來的佘國端摔倒。
李小榮停下巴士後,發現佘國端還倒在地上,於是向公司通報後,救護車也抵達現場。
佘國端送院後情況惡化,最後被送入加護病房,期間兩度出現無脈性電活動(PEA,意即存在電活動但沒有心排量),最終在9月16日過世。
驗屍庭早前針對死因發表研訊結論,指死因是缺血性心臟病、多個器官衰竭和頭部創傷,死者身上也有多處骨折。
死者女兒:
轎車司機 巴士車長 沒道歉
死者的女兒受訪時說,事發當天是父母結婚42年的周年紀念日,母親如今提起父親,還是會難過。
女兒佘萬琳說,她和家人並不知道轎車司機被判刑。
她透露,事情已過了3年,但這期間無論是轎車司機,還是巴士車長或公司,都沒聯繫過他們,也沒有道歉。
「對我們來說整個事件還沒有完全了結,還是會很難過,大家都還沒完全走出來。」
她指出事發當天是父母兩人的結婚紀念日,母親在父親過世後,整個人消瘦不少。
「父母本來一起住,父親走得突然,現在母親有時會過來和我們一起住。每次提到父親,她還是會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