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時手指受傷,建築工人最初被鑑定為輕傷,獲兩天病假。隨後他稱意外造成身體多處受傷而到醫院求診。事件驚動人力部介入調查,建築工人最終獲賠近4萬元。
根據法網最新發布的判詞,該名工人在2019年10月26日執行拆牆工作時,右手食指被意外砸傷。在被送往鄰里診所求醫時,他並未申訴其他部位疼痛,醫生於是給了他兩天的病假。
當時,他的僱主認為他只受輕傷,認為沒必要通知人力部,也沒通知保險公司。
求醫時稱背部肩膀也疼痛
病假結束後隔天,工人於10月29日自行到陳篤生醫院求醫。這一次,他稱意外發生時他曾跌倒,造成背部和肩膀疼痛。他更自行向人力部通報這起意外事件,要求工傷賠償。
再次回到醫院複診時,他又申訴膝蓋疼痛,並表示其手指、背部、肩膀和膝蓋的疼痛和該意外事故有關。
人力部過後根據陳篤生醫院的醫藥報告,指示工人的僱主作出工傷賠償。當時的醫藥報告顯示,工人的手指和背部、肩膀和膝蓋的受傷程度為22.5%。不過,人力部的評估報告指示僱主賠償工人1萬9744元,相等於受傷處程度12.5%。
不過,工人認為賠償金額太少而拒絕接受有關協議;雙方最終通過協商,僱主的保險公司同意賠償工人2萬9640元,約等於17.5%的受傷程度。另外,工人因傷而無法工作,再獲賠薪水和醫藥費9394元,保險公司最終一共支付對方3萬9000餘元。
保險公司支付了賠償後,事件並未了結。工人的僱主原是第三手承包商,意即工程的主要承包商Soil-Build (Pte) Ltd將工程承包給Longxiang Construction Pte Ltd,後者再分包給工人的僱主Long Hui Construction Pte Ltd。
主要承包商和分包商各自為工人購買了工傷保險,其中,主要承包商的保險其實也包括分包商的工人。換句話說,工人如果在相關工程中受傷,分包商和主要承包商都有承擔保險的責任。
在這起事件中,支付賠償的是受傷工人僱主Long Hui Construction Pte Ltd的保險公司HSBC Life (Singapore) Pte Ltd,但該保險公司和工人協商賠償一事並未通知主要承包商的保險公司MSIG Insurance (Singapore) Pte Ltd。
賠償後,HSBC Life (Singapore) Pte Ltd起訴MSIG Insurance (Singapore) Pte Ltd要求後者分擔一半的費用,法官審理後駁回了HSBC Life (Singapore) Pte Ltd的申請。
保險公司沒調查就進行賠償
法官說,在雙重保險計劃下,兩家保險公司應分擔有關費用。
控方稱為了避免鬧上勞工法庭,以及可能支付22.5%受傷程度的更高賠償,所以支付等於17.5%受傷程度的賠償了結本案。
辯方則反駁說,訴方在沒有通知辯方的情況下自願賠償工人,金額明顯偏高,不應要求辯方分擔。
法官審理後,表示工人申訴的工傷本身存在一些疑點,他最初發生事故時只有手指蒙受輕傷,即使後來去醫院求醫時宣稱肩膀和背部疼痛,但沒有任何檢測顯示相關傷勢的嚴重性。
另外,工人申訴的疼痛是否是那起意外事故造成?原本沒提及的膝蓋傷最後怎麼也變成傷痛之一?而且根據意外發生時的照片,工人事發時是蹲著的,手指被砸傷,這和他後來說的跌倒受傷說法不一。
法官說,保險公司在作出賠償前應審慎調查事件,而不是「為免麻煩而和解了事」,所以無法接受訴方說的已盡力降低賠償金額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