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忠慶。(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開巴士40年,68歲車長晚間駕駛巴士時,聽到一陣巨響,擋風玻璃也出現裂痕,他立即下車檢查,發現撞飛一名六旬腳踏車騎士,導致對方或永久性殘障,如今得靠輸液管進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68歲的王忠慶(譯音),他前日承認一項疏忽駕駛的罪行,被判罰款5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這起車禍於去年1月18日晚上7時44分左右,在烏節林蔭道發生。傷者是一名64歲的腳踏車騎士。
被告自1984年起就開巴士,案發時駕駛的是前進新加坡巴士。他一周工作6天,事發當天從下午2時到晚上11時值班。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在一處4條車道的路段行駛,行駛在最左邊的巴士車道,時速介於每小時34到52公里。
當時,傷者在左邊車道的雙黃線上騎行,被告沒有注意到傷者,直到撞上腳踏車,聽見一聲巨響,發現擋風玻璃出現裂痕,才意識到出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