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夫妻租房前謹慎地核實房屋經紀執照,還兩次上公寓看房,合同也簽了,豈料對方收了5000元後鬧失聯,憤而報警。
苦主王先生(40來歲)聯繫《新明日報》,稱本月在租新房子搬時碰到狀況。
他說,妻子是在面子書上看到有房屋經紀發帖文,指在大巴窯一帶有三房式組屋要出租,於是通過WhatsApp聯繫了這名自稱是房地產中介的男經紀。

王先生已經簽好合同,中介才失聯。
王先生解釋,目前住的組屋單位租約至12月到期,因此和妻子在找新住處。
「我們聯繫他時,他說那套房子已經出租了,然後介紹我們另一套位於紐頓的公寓,每個月租金2500元。」
「中介」接著發了公寓視頻給王先生看,之後也安排他去看房子。
「看了兩次房子後,我們對新住處很滿意,於是決定入住。」

王先生到紐頓公寓看房子後拍下當時屋裡的照片。
對方之後發電子版的租約給王先生簽署,並要求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押金,也就是5000元。
王先生把錢匯給對方後,在本月23日簽下租約,並定在12月15日入住。不過,王先生之後向對方詢問印花稅等問題時,對方卻推託說臨近入住時再處理,豈料兩天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中介」。
眼看對方遲遲不回復,王先生昨天報警。警方發言人受詢時證實接獲通報。
看房子僅由『接待人』招待
兩次上門到公寓看過房子, 屋主和中介都不在, 由「接待人」開門招待。
王先生夫妻倆在本月20日和22日先後到公寓看房,但「中介」都沒有隨行。第一次看房時,「中介」說忙著服務別的顧客,不能一起前往;第二次則以家裡有事,人在馬來西亞新山為藉口,無法陪同看房。
王先生說,那兩次都由中介安排的一個人接待,對方有公寓單位鎖匙,還開門給他們入屋參觀。
他指僅和中介通過一次電話, 基本上都是通過簡訊溝通,他也曾跟對方索房屋經紀執照來核實。
「我們上網查看了他的執照,名字是在房地產代理理事會註冊的。所以從沒想到會出事。」
房仲公司職員:接洽的人不是他
夫妻上門找中介公司,公司職員稱,公司確實有這個房屋經紀,但跟夫妻接洽的相信不是他。
王先生意識到自己可能墜入騙局,昨天直接上門到房屋經紀公司詢問。
「他們說,公司確實有這樣的一個經紀,但否認跟我們看房子的是同一個人。」
言下之意,與王先生接洽的,可能是一名冒充經紀身份的人。
王先生指目前已經報案,並稱5000元對夫妻倆來說是巨款,希望能拿回那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