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準備申請回國的國人,必須在7天前提呈申請,獲批准後才豁免強制隔離,只須居家隔離。
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曾笳恩前日在其面子書專頁貼文指出,目前衛生部接獲許多在新加坡的大馬人申請居家隔離,而條件是申請者必須在入境前的7天提出申請。
他說,申請者必須下載衛生部的表格,在填妥後,附上已完成疫苗接種的記錄、護照第一面副本,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曾笳恩在面子書貼文,衛生部更新在新加坡的大馬人申請回國後居家隔離的條件。
「居家隔離並非入境時自動批准,每一份申請,衛生部必須評估申請者的居家風險,考量家中是否有12歲以下小孩或60歲以上長者或患有疾病的家人,以及臥房是否內置廁所等。」
他指出,根據衛生部的指南附件,完成疫苗接種的定義是,已接種兩劑冠病疫苗者,第一劑須至少在14天前接種。
「目前為止,申請成功的個案中,包括接種莫德納疫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