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78人預購電腦顯示卡,男子3周內捲走12萬元(約38.4萬令吉),前天判入獄3年10個月。
被告蘇俊生(譯音,26歲)承認5項欺騙、偷竊、惡作劇、破門行竊、擅闖等罪名,其餘3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刑。
根據案情,警方接獲78人的報案,指他們在2021年3月19日及4月21日之間,被人騙走用來買電腦顯示卡的定金。

警方展開調查後,追查出被告的身份並將他逮捕。
調查顯示,被告在網購平台Carousell上謊稱能夠幫人預購電腦顯示卡,收取一半的價格作為定金。
為讓受害者上當,他謊稱有一家公司,有時還會約受害者到辦公室見面,但實際上公司早已註銷,辦公室屬於其他公司。
被告拿到錢後,就會用來購買比特幣。警方追查,發現部分的比特幣如今在非法網絡賭博集團的手上。
主控官指出,被告遭逮捕後一直不肯配合調查,至今除了曾經退款394元(約1260令吉)給一名受害者以外,並未吐出所捲走的11萬9966元。
主控官認為被告的罪行非常嚴重,也指電子商務詐騙是我國普遍的詐騙之一,而且被告精心策劃犯案,即使是小心的人也防不勝防,短短三周內就成功騙了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