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男友經營賭窟 女「荷官」罰2000元

2022/04/20   •   1萬閱
2020年疫情初期,武吉知馬發現一處非法賭窟,其中一名「荷官」李惠玲因協助經營賭局被判罰款2000元。警方逮捕了13名賭客及租戶,案件仍在審理中。該事件反映了疫情期間非法賭博的亂象,提醒人們注意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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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初期協助男友在武吉知馬店屋裡經營賭窟,美女「荷官」被判罰款2000元。

被告李惠玲(24歲)前天(4月18日)承認一項非法聚賭的罪名。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警方在2020年3月12日突擊位於武吉知馬南利坊(Namly Place)68A號店屋的賭窟,逮捕了13名年齡介於21歲至42歲的男女後,將這13人以及租戶都控上法庭。

根據案情,林偉權(31歲)以每月2800元租下了單位,原本想要用來當做辦公室,但後來決定退租,想轉讓租約。

被告的男友李順傑(27歲)想要租下單位,但兩人還未確認詳情之前,林偉權答應讓李順傑以每晚300元的費用在單位里舉辦非法撲克牌賭局。

李順傑在2020年2月至3月之間,舉辦了六場賭局。

警方突擊當晚,李順傑找來了沈子威(24歲),要他幫忙找賭客以及幫忙管理賭局,並且承諾會給他佣金。

被告則扮演「荷官」的角色,記錄每位賭客的籌碼總額,以及每一輪的得失。除此之外,她也有參與賭博。

主控官指出,除了林偉權、李順傑以及沈子威之外,其他10名賭客都按照他們上門的次數被判罰款1000元至1200元。主控官認為,被告不像他們只是賭客,還幫助經營賭局,因此應該面對較高的刑罰。

林偉權、李順傑以及沈子威的案件有待審理。

來源: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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