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稱九旬亡母過世兩周,七旬阿叔為籌喪禮費,幾乎每天在隧道鋪大字報「乞討」。附近職員揭露,阿叔已乞討長達2個月。
近日,有讀者通知《新明日報》,指連接宏茂橋地鐵站與宏茂橋城(AMK Hub)的隧道處有一名阿叔鋪大字報,「乞討」已至少3周。
記者前日走訪,一名光著腳、戴著口罩的阿叔,靠著牆蹲坐在小板凳上,兩張大字報就擺在身前,內容大致上寫著:「急需3000元(約1萬令吉)喪葬費,將儘快(3個月內)還錢,願意提供個人身份信息,也由衷感謝在這艱難時刻伸出援手的好心人。」

阿叔在地上鋪上兩張大字報,說明「乞討」原因,並感謝伸出援手的人。
對此,他受訪時表示,名叫周禮尼(70歲),為了籌亡母的喪禮費,才在此「乞討」。他指出,90歲母親兩年前被查出罹患乳癌,兩周前離世,父親也在早前年過世,由於經濟條件有限,他只能向親友借了3000元,處理母親後事。
「我現在需要償還這筆錢,目前已籌集了約三分之一,籌滿3000元就會離開。」
據觀察,阿叔也在大字報上放了幾包紙巾,但他表示,通常捐助者給錢後,都不會拿紙巾。
他也說,自己住在大巴窯,母親去世後,他本來在住處附近「賣紙巾」,但因沒有流動小販准證被投訴,之後才來這裡。
不過,附近便利店職員表示,阿叔兩個月前就帶著大字報,坐在隧道里乞討。
阿叔稱自己是保安,月薪2000元(約6700令吉),每月生活開銷讓他存不了錢。
「我白天才來這裡籌款一整天,晚上上班。我年紀大了,如果再找一份工作,也擔心身體吃不消,討錢也是迫不得已。」
公眾爆料,指阿叔消費愛心。

公眾捐款時,阿叔會雙手合十表示感謝。
阿叔帶著大字報「乞討」,不少公眾獻上愛心,但有公眾指,阿叔20年前就曾在其他地方「乞討」。
不願透露姓名的公眾指,阿叔當時一條腿纏著繃帶,大字報上寫著因工受傷。
不過,阿叔否認指責,稱自己是首次「乞討」,堅稱只來了一周。
根據記者早前觀察,短短10分鐘內就有4人捐款,其中兩人各捐10元。記者也發現,錢罐里有數張現金,包括50元紙鈔。
每次捐款時,阿叔雙手合十致謝。
記者前晚約6時和阿叔聊完後,阿叔隨即將大字報和錢罐放進手提包,說了一句「我要去上班了」,便匆匆離開。
他也曾表示,自己幾乎每天早上7時來,通常待到晚上8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