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展開掃黃行動,111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因涉及賣淫相關活動被逮捕。
警方前晚(5月13日)發表文告指出,刑事偵查局聯同七大警署,於3月8日至4月30日,在全島展開掃黃行動,掃蕩的地點包括馬里士他、勿洛、武吉巴督、芽籠、惹蘭勿剎、勞明達街、羅弄基叻、三巴旺路、巴耶利巴路上段、實龍崗路上段和義順等地的公寓、酒店和住宅單位。被逮捕的女子中,有些通過網站為性服務打廣告。
警方說,年齡介於20歲至50歲的111名女子及一名58歲男子,因涉及賣淫活動被逮捕,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警方強調,任何人刻意招攬、接受或同意用賣淫服務換取利益,或提供協助女子或女孩賣淫的服務,一旦罪成,將被判監禁不超過五年與罰款不超過10萬元。
建屋局:嚴格看待濫用組屋行為
根據建屋發展局條款,屋主有責任進行例行檢查,確保租客沒有濫用單位,包括進一步分租單位或對鄰居造成滋擾。警方強調,政府組屋是用於居住的,嚴禁賣淫。建屋局也嚴格看待濫用組屋的行為,並且不惜對濫用組屋的屋主採取適當行動。
文告也指出,任何單位的業主或業主代理人,若明知道租戶進行色情活動,卻依然出租單位,也將會在婦女憲章下被提控。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監禁五年或罰款10萬元,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則會面臨最高罰款15萬元,或監禁七年,或兩者兼施。警方表示通過公眾所提供的信息,當局將繼續取締涉及賣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