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男三瓶威士忌下肚後鬧事被捕,警局脫褲撒尿在警員身上,被判監7個月又6周。
被告巴拉(34歲)被指在去年4月27日凌晨4時20分左右在東陵警署鬧事。

案情顯示,他案發前跟朋友相約狂飲至少三瓶威士忌,搭德士回家時鬧事,被帶到警局。
被告一見到高級駐署警長馬茲蘭,就指著他稱受到不公平對待,馬茲蘭勸他搭德士回家,豈料被告卻跨步向前,激動挑釁,用鼻子貼住對方鼻子7秒。
馬茲蘭退了一步警告被告守規矩,但被告反問他:「不然怎樣?」
被告兇巴巴地繼續靠近馬茲蘭,還向他爆粗口、比中指,他過後在辱罵公務員的罪名下被捕。
被告頑抗拒捕,另外兩名警員上前支援,高級警曹長關志榮這時開車回到警署,也上前幫忙,把被告載到拘留處。

就在關志榮和另一名警員將被告帶入報案室後,被告突然脫褲往關志榮的方向撒尿,警員嘗試讓被告穿好內褲,但被告又拉下內褲,繼續往關志榮的方向撒尿,尿液四濺,也濺到關志榮的褲子上。
曾在前年因拳毆警員入獄的被告如今面對兩項對公務員動粗的罪名,以及一項防止騷擾法令罪名,在(7月6日)認罪後被判入獄7個月又6周,獲准延後到本月20日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