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餐館女侍應生不想借錢給廚師同事,竟報假案哭稱身上原本要借人的6700元遭打搶,導致警方展開約3小時地毯式搜查。
被告陳慧玲(音譯,35歲)案發時在一家餐館當侍應生,她前日承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的罪行,被判罰款2000元。

被告陳慧玲。
今年3月16日晚上10時18分,被告報警稱自己被兩名男子打搶,其中一人還掏出美工刀威脅她。
調查揭露,報案兩天前(14日),餐館的大廚向被告借6700元,被告本不想借,但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關係,她答應了。
報案兩小時前,被告打電話給大廚,約他在自己住家附近拿錢。大廚原本答應, 後來卻改變主意,說隔天在餐館內再跟她拿錢。
被告接著出門,走到義順第51街第504C座組屋附近抽菸區抽菸,當時身上並沒有帶著6700元現金。
接著,她致電報警,兩名警員隨之找到被告問話,只見她顫抖著哭泣。
待被告情緒穩定後,她稱自己下午3時許帶著放有6700元現金的包包出門,這筆錢原本要借給大廚的。
她稱在抽菸時,兩名二三十歲的男子走向她討煙,她說自己所剩的煙不夠給兩人,其中一人就掏出美工刀指著她,叫她把錢交出。
被告稱自己交出錢包, 但對方卻拿走她的包包,搶走裡面的6700元,隨後往義順第51街第504C座組屋的方向走去。
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地毯式搜索,翻閱所有事發地點周圍的電眼畫面尋找可疑人物,也派人到義順南和義順北搜查,值班警員也被通知要留意符合被告提供資料的可疑男子出沒。
調查結果與口供有出入,被告才崩潰道出事實。
警方一直調查到隔天凌晨1時35分,察覺被告口供有出入,進一步詢問時她才崩潰,承認提供假資料。
她坦言自己不想借錢給大廚,只是想找個藉口拒絕才報假案。
主控官指被告浪費了公共資源,拖了約三小時才告知實情,建議法官判她罰款1000元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