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星期五(9月29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和七大警署在9月15日至28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打擊詐騙團伙。(檔案示意圖)
懷疑涉及超過1600起詐騙案,騙取超過1000萬元,412名男女正協助警方調查,當中最年輕的僅15歲。
警方星期五(9月29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和七大警署在9月15日至28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打擊詐騙團伙。
年齡介於15歲至78歲的295名男子和117名女子,在涉嫌欺詐、洗黑錢、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被調查,他們相信參與詐騙案或充當錢騾。
這412名男女相信涉及超過1600起案件,包括投資詐騙、電子商務詐騙、商務詐騙和網絡愛情詐騙,受害者損失的款項超過1000萬元。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如果沒有執照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將依法處理詐騙的肇事者。警方也提醒公眾,為避免被牽入罪案,應拒絕他人使用和索取自己的銀行戶頭或電話號碼。
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