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搬家工偷竊案中,一名26歲的搬運工穆罕默德·法特里斯因偷竊價值4800元的貴重首飾並被判處兩個月監禁。這一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下午,案發地點位於里峇峇利路的華麗園公寓。
根據案件詳情,受害者,一對41歲和46歲的夫婦,當時正計劃搬遷至馬來西亞的吉隆坡,因此聘請了搬家公司。穆罕默德和他的兄弟作為搬家公司的員工,與另一名搬運工前來協助打包。

(圖:來源自網絡)
下午4時30分左右,當夫婦倆去廚房進餐時,穆罕默德趁機潛入主臥室。在那裡,他發現了放在衣櫥中的受害者手提包,並在包內找到了首飾盒。他隨即偷走裡面的貴重首飾,包括兩個金戒指、一條金鍊和一枚鑲有紅寶石的金吊墜。接著,他將手提包連同其他物品一併打包,準備運往存儲倉庫。
當受害者返回房間發現手提包失蹤時,穆罕默德和其他搬運工均否認看到過。夫婦倆翻找了數個箱子後仍然一無所獲,最終只能無奈地讓裝有尚未檢查物品的貨車離開。當晚9時,夫妻二人在倉庫中找到了手提包,卻發現裡面的首飾已不見蹤影。
隨後,受害者夫婦報警,穆罕默德最終在警方的調查下承認了自己的罪行。調查中發現,除了一枚800元的金戒指在金文泰的當鋪被找回外,其餘首飾均遺失。穆罕默德並未對失竊的財物作出賠償。
在法庭上,穆罕默德的辯護律師指出,他當時由於毒癮而急需金錢,這導致了他的盜竊行為。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並希望法官能予以輕判。法官最終判處其兩個月監禁,此案凸顯了政府對搬家行業中此類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同時也反映了毒品問題對社會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