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的捍衛自由律師團(Lawyers for Liberty)總監Zaid Malek。 圖:freemalaysiatoday.com
馬來西亞的捍衛自由律師團(Lawyers for Liberty)總監涉嫌藐視我國法庭,警方在他本周入境之後向他進行問話,並且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警方昨天(9日)發表聲明表示,總檢察署早在2020年3月17日下令指示警方調查一起涉及藐視法庭的案件,調查涉及在2020年2月14日刊登的一篇報道。這篇報道涉嫌牴觸司法維護法令,可構成藐視法庭的罪名。
警方指出,兩名馬國籍死刑犯Gobi Avedian和Datchinamurty Katiah當時針對我國監獄單位行刑方式做出指控的案件被駁回,Zaid Malek以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身份發表聲明,指我國法院不公平,無視正當程序,倉促審理,「執意要駁回案件並且行刑」。這些說辭都刊登在網上,我國民眾也能看到。
警方指出,總檢察署下令時,Zaid Malek已在國外,本周一才回到新加坡,因此他一到新加坡,警方就接獲通知,並且派出兩名警員到機場,要求他配合調查接受警方問話。
Zaid Malek告訴警員,他可以在本周三(6日)接受問話,警方就安排他到警察廣東民大廈接受問話,隨後讓他離開機場。
他這次來新加坡,是為協助九年前涉嫌運毒到我國之後被判死刑的馬國男子Kalwant Singh申請暫緩行刑。Kalwant Singh的申請被駁回,已在前天(7日)被處決。
Zaid Malek在周三前往警察廣東民大廈接受問話,警方也在開始問話之前告訴他,隨時可以要求休息。
警方在早上10點17分開始問話,中午12點05分結束問話,間中Zaid Malek未曾要求休息,錄完口供不久之後就離開了。
警方當天完成調查之後諮詢了總檢察署,決定不在藐視法庭的罪名下提控Zaid Malek,同日向他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Zaid Malek在當天晚上8點48分抵達警察廣東民大廈,以個人以及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的身份接受警告,隨後在9點20分離開。
警方指出,按照我國的司法維護法令,涉及藐視法庭的內容若是通過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布,只要我國民眾可以接觸到,就算是在新加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