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月首輪擁車證公開投標活動起,中小型汽車組(A組)的最大輸出功率從原本的97千瓦,調高到110千瓦,而大型及豪華車組(B組)的最大輸出功率也將調高。
交通部長易華仁在國會參與新加坡綠色發展藍圖辯論時說,當局在2013年將發動機排量不超過1600cc和最大輸出功率97千瓦的電動車歸入A組,這是為了應對當時的市場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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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多使用小型渦輪增壓發動機的豪華汽油車的可以競標A組擁車證。引入97千瓦的最大輸出功率門檻後,這些豪華車就被歸類為B組。然而,國際市場上應付大眾需求的電動車的最大輸出功率往往不超過110千瓦。本地去年也推出了更多超過97千瓦的電動車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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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華仁表示,交通部因此檢討了A組和B組電動車擁車證的最大輸出功率門檻。從5月4日至6日進行的5月首輪擁車證競標起,最大輸出功率不超過110千瓦的全電動車被納入A組,超過110千瓦的全電動車則被歸為B組。
截至目前,獲得陸路交通管理局批准的電動車車型,此舉將使屬於A組的電動車型數量翻倍,從目前的10個增加到20個。除全電動車外,汽車組別標準維持不變:A組和B組依然以發動機排量1600cc和最大輸出功率97千瓦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