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已婚碩士生到醫院與同學小組討論時,結果瞄準現場唯一穿裙的女同學,偷拍她裙底視頻,還因為「不滿意效果」,一拍再拍,拍了7次,東窗事發後,昨被判坐牢6周。
被告是羅伊斯頓· 凱薩萬(Royston Kesavan,40歲),案發時是一名醫療行政系碩士生,他觸犯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罪,昨天認罪。
他被指於前年9月26日晚上約8時35分至9時04分,在新加坡綜合醫院的一間會議室里,用手機7次偷拍坐在對面的女同學。

被告羅伊斯頓· 凱薩萬。(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當天晚上6時30分,被告與小組成員在會議室里進行討論,由於女同學是房間裡唯一一個穿裙子的,被告因此決定偷拍她的裙底風光。
晚上8時35分,被告把手機放在桌下,瞄準女同學裙底,同時觀看時發現手機位置太高,只拍到對方的膝蓋和小腿,因此只偷拍了兩秒。之後,被告多次進行嘗試,不斷調整手機相機角度,還聚焦、放大,一共拍攝了7次,才拍到了滿意的畫面並停手。
控方庭上指出,被告執意要拍到滿意的視頻,半小時內多次偷拍,還越來越大膽,視頻時長不斷增加,最長的視頻為1分鐘28秒。
控方也說,被告已與小組成員見面3次,卻違背女同學對他的信任進行偷拍,因此懇請法官判他坐牢8周。
當天晚上約10時10分,被告搭地鐵回家時,在車廂內重溫拍下的裙底視頻。一名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Public Transport Security Command)執法人員在巡邏時看到這一幕,要求被告下車並交出手機。
被告很不情願,最初還交出另一台備用電話,最後才被迫交出拍視頻的手機。執法人員在已刪除文件中,發現了7個偷拍視頻,被告在質問下才承認偷拍女同學,執法人員馬上報警。
法官同意控方的說法,指被告「很極端」的堅持偷拍,若真的想刪除視頻,事後就不會在地鐵上重看視頻。
法官也表示,既然被告沒有精神疾病,他更沒有任何理由犯罪,最後判他監禁6周。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已婚,當下一時衝動犯案,被抓住時已把視頻刪除,也已悔過並儘早認罪。
律師也說,被告也沒有任何精神問題,重犯機率不高,作為成人也理解他的責任,因此懇請法官考慮緩刑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