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閃車頭燈 貨車阿叔亮鐵錘恐嚇司機被罰款4500元

國家法院。(圖:檔案照)
一名63歲阿叔駕駛著貨車在路上與另一名司機發生糾紛後,竟下車亮出鐵錘恐嚇對方几秒鐘,昨天在國家法院被法官判處4500元的罰款。
法庭文件顯示,事件發生在今年年1月29日傍晚6點37分左右,地點是淡濱尼5道和1道的交界處。
涉案的63歲本地男子Chan Bock Seng被控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罪,昨天認罪後被罰款4500元。
超車險釀車禍 車主閃車頭燈提示
案情顯示,經營居家維修服務生意的被告在案發當天傍晚6點36分之前,駕著自家的貨車在淡濱尼5道上行駛。
本案受害者Toh Keng Hoe當時與被告在不同的車道上行駛,被告在途中突然切入受害者的車道,受害者因為留意到被告的貨車非常靠近自己的車子,就對被告閃了閃車頭燈來提示被告,並沒有對被告鳴車笛。
被告認為在他切換車道時,受害者加快了車速,同時對受害者閃車頭燈的舉動非常不滿,後來當交通燈轉為紅燈時,兩輛車均停下,此時被告突然下車敲受害者的車門想與他對峙。
被告一連敲了幾次,受害者並沒理睬他,被告於是返回自己的貨車,從工具箱裡取出一把鐵錘,站到受害者的車前對他叫囂了約兩秒鐘。
兩人之後各自駕車離去,沒有人在事件中受傷,也沒有損壞任何物件,但受害者覺得被告那時站在車前揮舞鐵錘令他覺得受到威脅,於是當晚去報警。
受害者的行車記錄儀也拍下被告的挑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