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和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於五月二日出席高等法庭,就李顯揚對他們的誹謗行為提出供證,而李顯揚未出庭且無書面答辯。
1. 事件概述
5月2日,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和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準備就李顯揚對他們的誹謗行為提出供證。
而李顯揚並未現身法庭,也未曾向法庭正式遞交任何書面答辯。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左)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中)在去年8月份入稟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訴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右)誹謗。
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據先前報道,尚穆根和維文在八月已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誹謗。
2. 法院裁決情況
因李顯揚未提出應訴通知,高等法院十一月做出了缺席裁決,支持兩名部長的禁制令申請,明確禁止李顯揚繼續發表對他們的不實指控,並要求其做出相應的賠償。

圖為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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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項裁決,李顯揚被明確禁止散布或公開任何對這兩位部長構成誹謗的言論。

圖為外交部長維文醫生開車離開高等法院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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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2日和3日兩天裡,高等法院進行了聆訊,由法官來估算李顯揚應賠償的具體金額。維文和尚穆根都親臨法庭,準備就李顯揚的誹謗行為給他們帶來的名譽損害進行供證。
而李顯揚本人並未出庭,也沒有任何律師代表他出現在法庭上。
參考資料:
1. 李顯揚發誹謗言論 案件開審估算賠償金額 兩部長出庭供證,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