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侄女疑似搞外遇,男子同兒子和侄女婿等人,開車圍堵疑似是侄女「情夫」的男子,不僅毆打他長達半個小時,還脫光他的衣服,拍下視頻發給他通訊錄里的500多人。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55歲的男子原本不認罪,開審抗辯後承認部分控狀,最後在五項罪名下被定罪,包括刑事恐嚇、蓄意傷人、行為失檢和教唆傳播私密圖像。
案件原定於周四(29日)宣判,但法官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案件延展至10月8日。
被告的同謀包括24歲的兒子、兒子23歲的女友,以及正在同侄女辦理離婚手續的42歲丈夫。這些同謀都已被判刑。
被告除了對疑似是侄女的「情夫」施暴,也對37歲的侄女拳打腳踢和拽她的脖子。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報道被告、侄女和37歲受害者等涉案人士的姓名。
四人共謀 施暴侮辱受害者
四人在2020年2月7日晚上10點左右決定在侄女與「情夫」出門時,分頭開車跟蹤他們。
被告在中途「跟丟」車子,但兒子和侄女的丈夫緊緊跟隨。兩人在車子駛出武吉知馬快速公路時,前後包圍侄女的車。
被告的兒子交代女朋友進行錄影后,和侄女的丈夫下車,與侄女和她的「情夫」對質。兩人原本不願下車,在侄女的丈夫踢了後視鏡後一同下車。
被告的兒子將「情夫」按在地上,侄女的丈夫則多次揮拳,兩人對「情夫」的臉部和身體拳打腳踢,大聲辱罵對方。
過程中,侄女的丈夫不僅多次踢受害人的下體,還朝他的臉上吐口水,對他大喊大叫,質問對方和妻子之間的關係。
被告的兒子則戳了受害者的眼睛,並多次掐住他的脖子,導致他無法呼吸。
被告在兒子女友的指引下到達事發地。侄女想要上前阻止時,丈夫對她吐口水,被告也掌摑和踢她。
被告一行人不僅對受害者施暴,還拉下他的褲子拍攝視頻,再將視頻傳給受害者WhatsApp通訊錄里的500多人,其中包括他的同事、朋友、鄰居等人。
受害者面部瘀傷、右眼下方骨折、右鎖骨骨折和頭部受輕傷,也丟了工作。
控方:受害者身心受創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監禁五至六個月和罰款至少2000元。
主控官在陳詞中表示,被告原本可在抵達現場後制止打鬥行為繼續,但卻選擇加入,並成為「殘暴攻擊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受害者因此事身心受到傷害。
辯方律師則在求情時說,被告只是一時衝動,並非「預謀幹案」。
共謀刑事恐嚇造成嚴重傷害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十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蓄意傷人罪名成立,則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行為失檢的最高刑罰則是監禁長達六個月、罰款高達2000元,或兩者兼施。
教唆傳播私密圖像的罪名成立則可被判監禁長達五年、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