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 羅里司機在轉換車道時查看手機,結果羅里失控衝上分界堤,撞毀欄杆和樹木後沖入反方向車道,釀成連環車禍,導致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一名榮譽教授喪命。
印度籍被告納塔拉詹(28歲)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重傷、執照吊銷後仍駕駛羅里等控狀,周五(29日)對其中6項認罪,法官將餘項一併考慮後,判他坐牢兩年一個月、罰款2000新元,以及終身吊銷各類駕照。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3年7月7日上午10時許,地點在湯申路上段朝羅尼路方向,靠近麥里芝高架橋。被告駕駛的羅厘衝過中央分界堤後,與對向車道的一輛汽車、一輛貨車和一輛私人巴士相撞。死者是駕駛汽車的新加坡國大法學院榮譽教授陳毓麟(70歲)。
庭上揭露,被告在2023年4月和5月因疏忽駕駛而被處以銷案罰款,以及被扣15分。交警6月26日通知他,他的駕照從7月25日起吊銷,但他未如期在當天交出駕照。
被告甚至在釀成致命車禍後,於2024年1月3日和5月19日,即他的駕照已吊銷期間,兩次被交警發現駕駛羅里,而且沒系安全帶,以及在快速公路上沒靠最左車道行駛。
被告案發時是建築工人。案發當天,他依照僱主的指示,駕駛公司的羅里到宏茂橋送工人。他先駕開羅里到裕廊東吃早餐,然後前往宏茂橋。
出事前,羅里在湯申路上段朝三巴旺路的方向行駛,車速接近每小時60公里的限速;陳毓麟當時則開車行駛在反方向的第一條車道。被告為了在湯申路上段和瑪麗蒙巷的交界處右轉,連續轉換三次車道。

死者陳毓麟。
就在他進入最右邊車道時,注意力卻轉移到手機支架上的手機,羅里跟著失控衝上分界堤,撞毀欄杆和兩棵樹後,撞上陳氍麟的汽車。劇烈的撞擊力導致汽車打轉,並撞上一旁的貨車,貨車接著撞上一輛巴士。
汽車損毀嚴重,民防人員花了近一小時切開車頂,才將受困的陳毓麟救出,他送院後傷重不治。貨車司機也蒙受重傷,休23天的病假。
驗屍報告顯示,陳毓麟的死因是多處受傷,包括頸部、顱骨、身體和腿部骨折。
控方指出,這起車禍很可能殃及更多車輛,事後造成交通阻塞超過3小時。被告在這起車禍後、並在吊牌期間兩次駕駛羅里,還違反交通規則,顯然他毫無悔意。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當事人是一時判斷失誤,把注意力轉移到手機,但他雙手並未離開方向盤,也沒超速,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