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午夜返校途中下錯站,女大學生等巴士時,跟男友通電話起爭執,走到隱秘處,怎料喝醉酒的清潔工乘人之危,先跟蹤後故意指錯路,再拖她入叢林暴打強姦。
印度籍客工卡迪克(26歲)前日承認一項嚴重強姦的控狀。高庭法官將被告面對的另一項強行擄走女子發生性行為,以及一項挪用他人易通卡的罪行納入考慮後,判他坐牢16年和打鞭12下。
這起強姦案發生在2019年5月4日凌晨1時42分,地點是克蘭芝馬場一帶賽馬公會道附近的叢林。被告案發時是清潔工,受害者是本地在籍大學生。

被告在克蘭芝馬場的賽馬公會道附近叢林裡強姦一名23歲女大學生。(檔案照)
案情顯示,受害者約11時從樟宜搭地鐵返回大學宿舍,期間卻轉錯站,來到克蘭芝地鐵站。當時已是午夜12時,眼看巴士還有多20分鐘才會到站,受害者就在巴士站等車,期間她跟男友通長途電話時發生口角。
為了隱私,受害者走到下一個巴士站搭車, 但她的情緒激動, 沒留意周遭情況, 邊走邊哭。
被告這時走來搭訕,受害者表示沒事,謝絕被告的「關心」後,才察覺四周非常陌生。
正當她想走回克蘭芝地鐵站時,被告抓住她,把她往另一個方向推說「你走,你走」。她往被告指的方向走,但回頭時發現被告疑似跟蹤她。
受害者通過手機把情況告訴男友後,男友勸她走到空曠的地方,或者叫德士,但四處空無一人,她便決定過馬路,繞開被告走回地鐵站。
未料,被告中途追上來,一拳打在受害者的臉上,男友聽見受害者尖叫, 不久電話就掛斷了。男友立即聯繫受害者的室友,室友隨後報警。
這期間,被告多次拳打受害者的臉,導致她的眼鏡脫落,還對她鎖喉,接著把她拖到附近叢林強姦。
過程中,被告一手掐著受害者的脖子,但受害者不敢掙扎,怕被告會殺了她。
事後,被告走入叢林,留下受害者一人。她之後找到手機,聯繫男友告知她被強姦,並走回大路,坐在那裡哭泣,直到警方在凌晨2時零5分到場。
被告圖毀滅證據朝受害者下體潑水
被告企圖毀滅證據,完事後朝受害者下體潑水。
被告強姦後,翻了受害者的個人物品,並取出她的水瓶,喝了一口水,就把剩餘的水潑在受害者的下體。
受害者不敢亂動,也知道包里有一把剪刀和美工刀,擔心被告會傷害她,直到被告離開,受害者才拿出剪刀防身。
控方指出,被告為了避免被逮捕,不僅潑水,還把受害者內褲丟在叢林裡,警方展開大規模調查才尋獲及確認被告的身份。
受害者傷勢嚴重男友探訪認不出
受害者傷勢嚴重,男友探訪認不出她的模樣。
受害者到醫院驗傷和治療時,渾身都是擦傷和淤青,頸項有勒痕,臉部多處淤青,以至於男友來探訪都認不出她的模樣。
警方隨即展開調查,通過電眼追蹤被告,發現被告從巴士站跟蹤受害者15分鐘, 期間還躲在大樹後,最後在隔天逮捕被告。
法官下判時指被告預謀犯案、手段暴力,還企圖銷毀證據避開追查。
受害者稱感恥辱未告訴父母或接受輔導
受害者因事件蒙羞,至今未告訴父母或接受輔導。
控方指出,受害者飽受事件的影響,根據她今年7月的身心創傷報告,她還是會做噩夢以及想起案發的片段。
此外,受害者壓抑情緒,獨自一人哭泣,也不向任何人提起案件,就連父母也不知情。
受害者坦言感到恥辱,不敢找輔導員,腦中也會浮現輕生的念頭。
根據醫療報告,被告最初稱他喝了一整天的酒,不記得情況,事後又稱多年來,他會出現幻聽和幻覺。
案發兩年後,被告的醫療報告顯示, 被告說話前後不一,醫生診斷他有可能精神障礙,無法認罪,導致被告隔年被判無事省釋,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
直到去年12月,被告情況有所好轉,才得以認罪,案件也在事發四年後才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