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涉及新加坡最大洗錢案的被告之一王水明的案件昨日過堂,庭上驚揭他擁有至少4本不同國籍的護照,原本還打算申請第五本護照。
控方表示,王水明不只在海外擁有大筆資產,還有多重國籍,其中一本護照目前仍下落不明,因此認為他潛逃風險高,要求法官不得批准他保釋。
42歲土耳其籍王水明目前共面對5項控狀,除了一項偽造文書罪外,另外4項都是指他在中國提供非法借貸服務,從中取得多筆龐大款項,並存在本地不同銀行的戶頭。
其中,他在興業銀行的戶頭就存有近900萬港幣、大華銀行一個戶頭存有逾39萬新元,另一個戶頭有逾118萬1000新元,第三個戶頭則存有6萬9000多元港幣。
控方在提出不可保釋的申請時,向法官陳詞表示,王水明的潛逃風險非常高,他除了不是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外,在外國也擁有龐大資產,潛逃出去還是照樣可以過著非常舒適的生活。
根據控方透露,擁有土耳其國籍的王水明在落網時,也被發現同時擁有中國和萬那杜的護照。他的家人也同時擁有這三個國家的護照。

被告王水明。
在調查過程中,王水明也承認,本身還擁有一本柬埔寨的護照。控方說,調查人員到目前為止還未找到這本護照。
控方也說,關於這本柬埔寨護照,王水明說得非常含糊不清,只交代他擁有,但又不肯透露護照的下落,還說如果找到了願意主動交給調查人員。
控方認為,王水明如果獲得假釋,大可用這本下落不明的柬埔寨護照逃出國。
控方指出,王水明在國外的總資產超過3500萬新元,其中單單在柬埔寨就擁有超過1800萬美元的龐大資產。
根據控方表示,王水明承認通常透過投資來取得一些國家的護照,除了上述4本護照外,王水明原本也申請了位於美洲的島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aint Kitts and Nevis)的護照。
不過,他最終是否取得這本護照不得而知。
維基百科資料顯示,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在1984年開始為投資移民發放護照。 2015年,投資移民只需投資15萬美元就可以獲得一家四口的護照,並且沒有居留甚至到訪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的要求,收入和資本收益也都免稅。
截至2022年1月,聖基茨及尼維斯護照可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通行157個國家或地區,在亨氏護照指數上排名第2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