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殯儀館」鬧雙包!房地產發展商老闆進軍殯儀服務業,被指違反「君子協議」和過河拆橋,以合作為名向老行家學習生意訣竅,再自行註冊與百年老店一樣的商標,直接「撞名」搶生意。
擁有98年歷史,在新加坡勞明達街營業的老字號業者新加坡殯儀館(Singapore Casket)是新加坡最大的殯儀服務公司。

它在上個月入稟高庭,起訴新開張的「Singapore Funeral Parlour」(簡稱SFP),指後者所註冊及使用的商標含有「新加坡殯儀館」的中文名,這麼做等於侵犯老行家的商標。
位於新加坡淡濱尼連路的SFP殯儀館由房地產發展商新宇集團(Crescendas Group)的執行主席廖振興設立,剛在今年5月敞開大門,歡迎公眾與業者參觀和租用殯儀設施。
殯儀館由新宇集團旗下的公司「Immortal Sanctuary」經營,該公司與廖振興也被列為本案的第二及第三答辯人。
根據新加坡媒體《聯合晚報》所取得的索賠書,起訴人指廖振興一邊以合作生意為幌子,誤導訴方傳授經營殯儀服務生意的訣竅,一邊偷偷註冊與訴方中文名字一模一樣的商標。
訴方稱,起訴人曾在去年底與廖振興有過一個「君子協議」,即打算進軍殯儀服務業的廖振興,不會使用「新加坡殯儀館」為公司名字。
答辯人是在去年5月,即SFP殯儀館開張的一年前,成功註冊有「新加坡殯儀館」中文字的商標,商標中也含有一些花樣設計。
代表訴方的衛達仕凱德律師事務所(Withers KhattarWong)指出,起訴人自1920年營業以來,就一直使用「新加坡殯儀館」的中文招牌,最早使用此商號的書面記錄可追溯至1956年的報章廣告。
訴方稱:「起訴人長期和持續使用其中文商標來宣傳和推廣服務,促使大眾已把這中文商標與起訴人掛鉤,起訴人應擁有此商標的專權。」
訴方要求法庭諭令答辯人不准再使用有「新加坡殯儀館」中文名的商標,並且得交出或銷毀所有印有此商標的材料與產品。
同時,訴方指答辯人的「撞名」行徑促使它蒙受生意上的損失,答辯人也從中牟利,答辯人因對訴方做出賠償,具體數額有待估算。訴方也要求答辯人交出或銷毀所有從訴方所取得的商業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