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攤販稱被多收300新元(約900令吉)電費,與咖啡店負責人起爭執,負責人反指攤販出示的電錶照片「動過手腳」,雙雙報警。
釀豆腐攤位的陳太太(57歲)告訴記者,她從2017年7月開始,和弟媳到雙溪加株1街的咖啡店開檔營業。
「我們攤位之前所在的地點是做早晚市,從早上5時到晚上11時,搬來新地點後,營業時間調整為早上7時到下午2時。」

陳太太出示帳單向記者說明情況。
《新明日報》報導,原以為營業時間縮短11小時,能減少開支,陳太太卻發現每月電費竟高達700多新元(約2100令吉)。
「之前長時間營業,電費才1000多元(約3000令吉),我認為不合理,但卻苦無證據。今年6月份開始,我委託了一名咖啡店職員幫忙查看電錶,才察覺當中的問題。」
對比了去年6月和7月份的電錶,陳太太稱只用了914千瓦小時(kWh),電費應該是280元(約840令吉)左右,但咖啡店所給的帳單則是以1911單位計算,每單位是0.3065角,總共580多元(約1740令吉),折算起來就是多收了300多元。

陳太太表示,檔口昨天突斷電斷水和斷煤氣。
「我嘗試和咖啡店管理層洽談,但沒有結果。針對電費差距的情況,我已報警,也會採取法律行動。」
記者輾轉聯繫上咖啡店負責人,他受訪時說,不清楚攤販電錶的照片從何來,無法置評。
「我們相信照片或動過手腳,也已報案,之後會採取法律行動。」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