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消委將船運公司班輪協議集體豁免待遇延長五年

2024/10/29   •   571閱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延長船運公司班輪協議集體豁免待遇五年,旨在改善海港聯通性和競爭力。更新船舶共用協議和駁船服務商價格討論協議,將助力新加坡鞏固轉運樞紐地位,創造凈經濟利益。了解更多關於新加坡海運政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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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港口。(圖:iStock)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經評估後,將船運公司班輪協議的集體豁免待遇延長五年。

這意味船運公司之間簽署的船舶共用協議和駁船服務商之間的價格討論協議將不受反競爭條例限制,直到2029年12月31日。

貿工部發表文告說,更新船舶共用協議將協助改善新加坡海港的聯通性和競爭力,更新駁船服務商之間的價格討論協議則會支持相關服務在本地的營運,這將吸引主幹船運航線繼續選擇新加坡為基本港。

競消委指出,班輪協議將為我國創造凈經濟利益,例如,鞏固新加坡作為領先轉運樞紐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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