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女傭誣告虐待被控,單親媽媽歷經3年煎熬,負債10萬元(約30萬令吉)打官司洗脫罪名、沉冤得雪,儘管事過境遷但表示仍留陰影,至今不敢聘女傭。
陳秀文(37歲)此前被控在2010年6月傷害緬甸籍女傭麗貝卡。控狀提及,陳秀文涉拉扯女傭的頭髮、掌摑她的臉、用手打她的額頭、將她的頭往牆上撞,甚至揍她的臉和踢她的背部。
陳秀文當時不認罪,經過審訊後,法官認為女傭的供詞反覆有出入,並不可靠,於2013年2月判定陳秀文無罪。

陳秀文(《新明日報》潘豐源攝)
這名單親媽媽事發時肩負起照顧年幼女兒以及父母親的責任,她說,從女傭報警到法官下判的約3年期間,猶如過著地獄般的生活,不僅心力交瘁、失去收入來源,還得向友人和銀行借了約10萬元來打官司、養家。她之後甚至得賣車、賣屋套現還債。
所幸,她如今已展開了人生新的一頁,與未婚夫同住淡濱尼一帶的公寓,也改了名。
她日前接受《新明日報》訪問時說,近期因未來家公得了重病,家人才又聘請女傭照料,老人家去世後女傭也就離職了。
「雖然事隔多年,但我至今對聘請女傭還心存陰影,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也不會再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