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業事務部正在調查一起涉及10億新元(目前已經增至18億)的洗錢案,該案牽涉到10名嫌疑人,其中有兩名外國嫌犯分別是王寶森(31歲)和蘇寶林(41歲),他們在周三(9月6日)被法官判定為「高度潛逃風險」,被拒絕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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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森的案情
王寶森是一名持有家屬簽證的中國公民,擁有兩本由不同國家發行的外國護照,他被控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與另一名在逃嫌疑人——他的表兄串通,將超過39.6萬新元的非法所得轉移到新加坡。
王寶森的律師魏德里(Adrian Wee)為他申請保釋,並反駁了檢方提出的三個主要觀點,即王寶森的罪行嚴重、他是一個潛逃風險、以及他有與他的表兄串通的風險。
魏德里說雖然王寶森的罪行嚴重,但並沒有達到拒絕保釋所需的門檻。他指出,檢方在羈押王寶森22天後,只對他提出了兩項指控,涉及金額為39.6萬新元。
魏律師質疑檢方利用王寶森擁有兩本護照這一事實,聲稱他是一個潛逃風險。他說,並不是每個擁有兩本護照的人都自動成為潛逃風險,而且檢方沒有解釋為什麼擁有兩本護照是一個潛逃風險,王寶森的兩本護照都已經被商業事務部沒收。
魏律師還反駁了檢方關於王寶森在新加坡沒有工作和資產的觀點,這些因素都是無關緊要的,除非檢方能夠證明為什麼。即使王寶森在新加坡有資產,檢方也會提出同樣的論點。
魏律師認為,檢方也沒有詳細說明串通的風險如何表現出來。他說,雖然王寶森可以被電子標記,但檢方似乎「一心一意」要達到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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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寶林的案情
蘇寶林是一名持有工作準證的柬埔寨籍公民,也擁有兩本由不同國家發行的外國護照。他被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與另一名被告蘇海金串通,將超過1.8億新元(約合8.5億元人民幣)的非法所得轉移到新加坡,並用於購買海灘路兩處房產和一艘遊艇。
蘇寶林的律師孫蘇希森(Sunil Sudheesan)、黃嘉琳(Diana Ngiam)和邱瑞斯(Joyce Khoo)為他申請保釋,並提出一些條件,包括保釋人必須是新加坡人,而且被告必須佩戴電子監控器。
孫律師說,蘇寶林的妻子、四個孩子和父母都在新加坡,蘇寶林患有先天性心臟病,而且新加坡醫生的治療對他的「生存至關重要」。蘇寶林的所有護照都被沒收,資產也被凍結,因此他離開新加坡的手段已經「大幅下降」。
然而副檢察官黃珍婷(Ng Jean Ting)堅持認為蘇寶林在新加坡的根基很薄弱,她指出,蘇寶林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在中國擁有一套價值1100萬元人民幣(約合150萬美元)的公寓,顯示他有能力在國外安置舒適的住所。
黃檢察官還指出,蘇寶林沒有如實向調查人員說明他與蘇海金在海灘路兩處房產和一艘遊艇的付款關係。她說:「因此,有理由相信,如果蘇寶林獲得保釋,串通和污染證據的風險是真實存在的。」在法庭上發言時,蘇寶林說他「沒有故意隱瞞真相」給調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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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判決
區域法官陳碧倫(Chen Pei Lun)在周三上午聽取了律師的辯論,下午宣布了她的決定,對於不可保釋的罪行,被告人有責任證明他們為什麼應該獲得保釋。在兩起案件中,法官都認為存在「真實且高度的潛逃風險」,以及串通的危險。
他們兩外國人在新加坡沒有根基或者說根基很薄弱,他們有能力搬到其他地方。因此,法官拒絕了兩名外國嫌犯的保釋申請,並將他們繼續羈押。
王寶森的案件將於10月4日在法庭提及,而蘇寶林的案件則定於同一天進行預審會議。另外八名涉案人員也在周三早些時候在法庭提及了他們的案件,沒有人獲得保釋,所有人都被進一步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