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茂橋集選區議員娜蒂雅走訪發生火患的組屋。(圖:Facebook/娜蒂雅)
涉在宏茂橋8道第510座組屋電梯口惡作劇縱火的兩名少年被控上庭,他們被指用打火機點燃被人遺棄在電梯口的沙發。
同為16歲的兩名少年前天(27日)正式被控,各面對一項惡作劇縱火的控狀。由於兩人未滿18歲,他們的身份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獲得保護。
根據控狀,兩人被指在星期四(25日)晚上8點20分,用打火機點燃被人遺棄在宏茂橋8道第510座組屋七樓電梯口的一張沙發。
火患導致11人被送院,他們年齡介於18個月大至85歲;共有大約90名居民被疏散。
兩名少年獲准保釋,案件展延至10月17日過堂。
惡作劇縱火的罪名若成立,他們各可被判監禁長達七年外加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