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是我們近代進行各國間領土劃分的重要決定因素之一,但是這個「自古」有時是有限制的。並不是你曾經將土地,用文字記載成自己的國土就好,有沒有進行有效的管理,以及及時的向外傳達這地歸自己的聲音,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在我們亞洲就有這麼一個綜合上述因素作出判決的國際法庭判例。爭議的雙方是新加坡、馬拉西亞。所爭議的土地叫白礁。從面積上來說說,它並不大,只有2000平方米。且由於只是由礁石和鳥糞組成,上面沒有任何土生的人類,很長一段時間人類也沒有對其進行行政性的管理。
頂多馬來西亞的土生王朝柔佛王國,曾將其以文字方式納入了勢力範圍。不過由於這塊土地太貧瘠了,在古時生產力不發達的年代,根本沒有大的用處,所以柔佛王國並沒有明確對其的主權訴求。乃至於1840年英國人占領了該地,它也是無所謂的態度。
根本沒有發出國土被入侵,應該反抗的聲音。1851年英國為了給自己的船隻導航,避免商船撞到礁石。於是在白礁上修建了燈塔,並派遣了工作人員定期去檢查,進而對白礁行使了行政管轄。
而當英國人在全球殖民地獨立的浪潮之下,承認新加坡不再是自己殖民地,給予新加坡獨立的時候。白礁作為新加坡海域重要的樞紐型設置,移交給了新加坡。

拿到白礁的獨立新加坡,跟當年的英國新加坡殖民政府一樣,出於維護自身海域的航行安全,對白礁上的燈塔進行定期的檢修。同時新加坡的海上力量,也會時不時的對白礁進行巡防,而這是典型的宣誓一個國家對一個地區主權的方式之一。
同時在新加坡1965年獨立,且進而拿到白礁之後,國際社會(包括馬來西亞)並沒有質疑其對白礁的主權。直到1980年,馬來西亞才突然來「槍」,弄的新加坡都覺得是「無理取鬧」。
馬來西亞在自己官方同意的地圖上,赫然將當時被劃歸給新加坡的白礁,標註成為了自己的主權土地。明著向新加坡政府表態,自己是要索要回白礁。
自己自獨立之日起,就經營10有餘年的土地,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一下子就不是自己的了,成為了馬來西亞的國土,國際社會中的爭議土地。新加坡當局是非常的氣,在1994年把爭議的「白礁主權」,提交給了海牙國際法庭審判,希望國際秩序,可以給出一個公平的答案。

在法庭上馬來西亞的主張,是馬來西亞歷史上的柔佛王國,明確記載了白礁是自己的國土。但是新加坡這邊絲毫不弱,他們抓住的點是,柔佛王國雖然曾將白礁納入自己的國土。
但是並沒有在白礁修建任何宣誓主權的建築,對其的統治往往是,有這麼一塊文字記載上的土地。反觀新加坡這邊,不管是曾經統治新加坡的英國殖民地當局,還是獨立後的新加坡,都對白礁進行了有效的行政管理,最典型的物件就是,那座亮了百年的燈塔。
同時1953年柔佛政府秘書,寫給當時英國政府的信,也打臉了馬來西亞,當時的柔佛王國政府,在面對英國關於白礁的詢問之時,竟然自己說不擁有當地的主權。簡而言之,在最好對外宣誓主權的時候,柔佛王國自己放棄了。
2008年05月23日,國際法院認同了新加坡的觀點,將白礁認定給了新加坡,自此由馬來西亞掀起的領土爭議,在歷經39年的唇槍舌劍之後,以新加坡「搶」了回來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