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起 現泡鮮榨飲料需要貼上營養等級標籤

從今年底開始,售賣鮮榨果汁、泡泡茶和現泡飲料的業者,將必須根據飲料的糖分和飽和脂肪含量,為飲料貼上營養等級標籤。不過,小商家最初階段將被豁免。
衛生部發表文告說,到了今年底,營養等級標籤計劃和相關的廣告禁令將擴大到包括在指定場所售賣的現泡現榨飲料,包括:咖啡、茶、果汁、冰沙、泡泡茶、涼茶和自動販賣機的飲料。而當局所指的「指定場所」包括:餐飲店、承包伙食的店家,以及非零售地點如酒店、工作場所、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和託兒設施。
在這些場所售賣的現泡現榨飲料必須被列入A、B、C或D的等級。商家必須在實體或線上菜單上,註明哪些飲料被列入C或D等級。至於A或B營養等級的飲料,商家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在菜單上註明。
另外,商家不得為被列入D營養等級的現泡現榨飲料打廣告。
不過,當局考慮到小商家可能沒有資源評估飲料的營養等級等挑戰,而決定在最初階段豁免他們受新規定限制。符合豁免條件的商家在最新的財政年營收不得超過100萬元,而且在少於十個地點售賣或供應現泡現榨飲料。當局將在一段時間後檢討這項安排,並作出必要的調整。
衛生部和保健促進局計劃在今年中,在政府憲報中公布相關措施,生效日期預計是在憲報公布的六個月後。